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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3-00297 组配分类: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23-05-09
文件编号:浙发改开放〔2023〕130号 统一编号:ZJSP-02-2023-0007
有效性:有效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 省经信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浙江省进一步做好以制造业为重点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4 15:22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关于浙江省进一步做好以制造业为重点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举措》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浙江省进一步做好以制造业为重点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举措》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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