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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9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各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转示范,加快实施浙江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经研究,向全省公开征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包括单个建设项目和统筹推进项目两大类。其中单个建设项目可分为安全合规类、环境协调类、能源保供类、数智高效类、创新引领类。

(一)单个建设项目

安全合规类:项目备案合规、设计合理、安装规范、验收合格、运行稳定、维护及时,符合《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以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结构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和人员防护安全方面采取了有力的风险防范措施,有效保障用户的资产和人身安全。

环境协调类:项目建设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工业、商业、民用、公共、交通、农业等建筑及构筑物闲置资源和城市配套基础设施,与生产、生活相结合,与周边建筑物、景观等相协调。光伏组件按集中优先、整齐对称、色调和谐、美观统一的原则布置,或应用生态景观和谐的光伏瓦、光伏幕墙。

能源保供类:光伏发电项目与企业生产相耦合,与用户侧储能相配套,使系统稳定性增强。项目积极参与电网需求响应,区域电力调峰作用明显,通过错峰用电方式有力支撑能源安全供应,有效保障企业安全稳定生产。在解决企业自身用电紧缺问题的同时,还降低了自身用电成本,经济效益显著。

数智高效类:项目采用数字化、智能化的创新产品和先进技术,通过数智高效、全生命周期运维的管理模式,提高系统的发电效率,保障项目耐久可靠,实现项目的跨区域、数字化管理。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创新引领类:在“光伏+公共建筑”“光伏+工业”“光伏+基础设施”,以及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储能一体化、户用光伏等“光伏+”多元化应用场景中,创新形成灵活多变的解决方案和开发模式,对资源最大化利用、提升经济性、助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效果显著,具有突出亮点和行业推广价值。

(二)统筹推进项目

对工业园区、村镇、公共机构等应用场景的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做好全域统筹规划,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并行,按照标准规范统一实施、统一排摸、统一设计、统一监理、统一验收、统一运维,有较好实施效果。

二、入选标准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可以项目投资业主或建筑业主为申报单位,也可以乡镇、园区管委会为申报单位,案例主体不限。

(二)征集要求

1.案例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可复制推广性,重点聚焦6大类征集范围中的1个或若干点位,具有特色亮点,体现创新高效,且已取得显著成效。

2.案例切口要小,内容要具体,可以是模式探索、技术创新、重点示范、项目建设、区域化推动等,成效尽量用量化数据支撑。

3.案例篇幅不超过1000字,根据需要可附图片、视频等补充材料。

4.各整县(市、区)推进试点县(市、区)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

(三)征集安排

1.各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市于5月15日前将相关案例汇总报省能源局。

2.省能源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案例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根据上报案例质量择优确定2023年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典型案例名单,形成案例集。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加强条线工作指导,结合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等工作加强案例筛选,做好案例征集工作。

联系人:浙江省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王倩,邮箱:hzpva2010@163.com


附件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案例申报表(单个建设项目)

附件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案例申报表(统筹推进项目)



浙江省能源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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