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310号),我委起草了《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建议。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月26—2月1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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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