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双减”政策,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等要求,我委会同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方式。
传真:(0571)87052948
邮箱:mafy.fgw@zj.gov.cn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 邮编:3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