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改委、水利局:
为适应新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指导我省节约用水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2〕107号),我们组织编制了《浙江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2018-2022)》(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规划纲要》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王毅恒;
电话:0571-87051759,传真:0571-87051790.
省水利厅水资源水保处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