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4号令),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实施。请各单位认真开展省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和建设工作,积极推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附件: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
索引号: | 002482031/2020-00003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发改委 | 生成日期: | 2020-10-29 |
文件编号: | 浙发改高技〔2020〕339号 | 统一编号: | ZJSP02-2020-0013 |
有效性: | 有效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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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4号令),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实施。请各单位认真开展省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和建设工作,积极推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附件: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