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号)等系列文件规定,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提出了我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收费公路相关政策调整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请于2019年12月10日前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反馈:
1.邮箱: 2747575681@qq.com;
2.电话及传真: 0571-87803650,87813977(传真);
3.邮寄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 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路网运行处(邮编:310009)。
附件:1.浙江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收费公路相关政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65号)
3.《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号)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