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644号)等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31日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郭伟;电话:0571-87055407;
传真:0571-87054171;
邮箱:Gzyx_j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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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