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现将我省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环资领域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1月31日,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反馈。
联系电话:宁德军;联系电话:0571-87057386。
附件:浙江省节能降碳专项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6日
|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031M/2026-1010476825 | 组配分类: | 重要公告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6-01-26 |
关于浙江省申请节能降碳专项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现将我省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环资领域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1月31日,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反馈。
联系电话:宁德军;联系电话:0571-87057386。
附件:浙江省节能降碳专项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