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研究决定:
董益佑任委机关处室正职领导,李镔、杨淑明任委(局)机关处室副职领导,薛娉、孙莺莺、王伊麦任委属单位副职领导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察合格,同意按期转正。
任职时间从2025年7月起算。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
|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031M/2026-1010625764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发改委 | 生成日期: | 2026-07-16 |
| 文件编号: | 浙发改干〔2026〕18号 | 统一编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董益佑等6名同志试用期满转正的通知
经党组研究决定:
董益佑任委机关处室正职领导,李镔、杨淑明任委(局)机关处室副职领导,薛娉、孙莺莺、王伊麦任委属单位副职领导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察合格,同意按期转正。
任职时间从2025年7月起算。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