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委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拟通过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我委新一轮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数量及代理期限
遴选3家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能源局有关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业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1年1签,当年服务期结束后开展满意度评价,评价通过后续签下年度合同。
二、采购代理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拟定采购方案、制定和提交采购工作计划;采购前期和采购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发送招标邀请或发布采购公告;负责审查投标人资格;负责编制采购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印刷、装订、发售和解释工作;负责将采购文件向有关审批部门的送审、备案等工作;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答疑纪要、参与询标;根据采购文件具体内容拟定评标标准和评标实施细则;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并组织会议纪要;整理、编制采购情况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备案,负责办理中标通知书,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单位发送采购结果通知书;协助委托人组织有关合同的商务谈判;提供合同文本,协助合同的签订及印刷装订;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向委托人移交有关采购工作的资料;与项目采购有关的其它事项。
三、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纳入“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3年1月—2025年12月)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代理工作要求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收集浙江省等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文件,并将有关精神体现到采购文件之中。
3.采购文件做到系统、完整、准确,使投标人容易理解委托人的基本立场和要求。
4.遵守国际和国内惯例,条款设计上体现“合理分配项目风险”的原则,属于委托人的责任委托人承担,属于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承担,不可抗力责任共同承担。
5.及时总结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评标办法。
6.高度重视采购文件编制质量,不断提高采购成功率。
7.妥善协调好采购代理过程中各方关系。
8.让投标单位信服,委托人满意。
9.为委托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10.为委托人梳理形成适合委托人的评分规则模板(分业务领域)。
11.处理采购代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事宜。
12.完成委托人在采购代理工作期间交办的其他有关采购代理的事宜。
13.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人进行采购工作,保证其工作符合国家法律、地方条例和惯例,并承担与自身过错相应的违约责任。
14.所有对外发布的文件和/或资料必须经过委托人审定、书面确认后才能予以公布。
15.在采购活动进行过程和采购活动完成之后,委托人与受托人均有责任对招标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其他机密予以保密。
16.向委托人提交采购工作计划,并保证采购计划的顺利实施;采购工作计划包括①采购工作的组织②采购工作的人员安排③采购进度安排④采购工作的风险管理和建议;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严格按计划进行采购代理活动,如因非受托人原因而导致采购计划的调整,受托人应及时对采购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17.采购代理服务必须忠诚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尽心尽职为委托人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对委托人拥有的技术、信息、文件、资料、企业情况、商业秘密等以及在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其他保密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
18.为委托人自行采购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19.免费提供项目实行采购前的前期咨询服务(包括采购需求制定、进口产品和采购文件论证资料的编写、协助办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等)。
20.对于大型政府采购项目,受托人可应委托人要求提供驻点服务。
21.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的项目采购需求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采购方案,受托人在委托人确认采购方案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采购文件初稿,受托人在委托人对采购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修改并提供采购文件修改稿。受托人在委托人提出要求后1小时内能到达委托人办公地点,并在7*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
22.接到采购任务后及时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公开招标项目,在受理采购单位委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工作,以上承诺或要求的时间,如在审批或采购前需专家论证、公示或采购单位确认的,应予扣除论证、公示和确认时间;其他采购方式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完成采购工作。
23.不向供应商收取采购文件费用。
24.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25.本服务内容、范围和要求提出的是最基本的服务要求,参选单位可根据自身优势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另外提供有建设性的方案,但报价只能是唯一的。
五、报价要求
我委(含省能源局)年度需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约150个(服务采购为主),年度采购项目预算约1亿元(具体以实际发生数为准)。报价要求如下:
(1)各参选单位报出唯一的、最优惠的折扣费率。
(2)采购代理服务计费以单个采购项目为一个计费单位,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以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收费标准为参照基础计算标准值,服务费等于标准值*(1-折扣率)。
(3)采购代理费含代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公告费、资料费、场租费、人工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费等,上述费用均包括在采购代理费中。
评审小组认为参选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参选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选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认定为投标无效。
六、评审规则
评审办法:本次遴选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内容(分值) | 备注 | ||
商务部分 (65分)
| 参选单位综合实力 (10分) | 参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奖惩制度、代理流程控制及质量控制等制度的科学性,完整性(5分) | 现场还需做简要介绍 |
参选单位办公场所、开标室、评标室、硬件设施等情况(5分) | 需提供介绍及图片展示 | ||
拟投入的技术力量(10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综合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学历、专业、职称、执业资格、从业时间、经验、能力等(5分) | 需提供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一月社保证明 | |
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综合能力:从服务团队结构、职称、执业资格以及拟承担的工作职责等综合情况(5分) | |||
获奖情况 (5分) | 近三年来(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获得的县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荣誉奖项情况,每1个得1分,最高得5分。 | 奖项内容应与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有关,无关的不得分 | |
信用等级 (5分) | AAA级得5分,AA级得3分,A级及以下的不得分 | 由政府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或者有资质的评级机构评定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 |
业绩情况 (20分) | 近一年来团队成员代理省级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每1个省级单位得1分,10个得10分。 业绩需与拟投入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相对应,否则不得分(采购公告中联系人或委托代理协议中联系人等材料予以证明)。 | 提供委托采购代理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及政府采购确认书复印件 | |
近三年来与省级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年度委托代理服务合同/协议,每1个省级单位得1分,10个省级单位得10分。 | 提供年度采购代理合同/协议复印件 | ||
服务评价情况(10分) | 近三年本项目负责人曾经服务对象的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评价意见,每单位好评得1分,最高得5分。(评价意见有服务对象公章) | 提供评价意见复印件,评价内容不全或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视为无效证明 | |
近三年参选单位年度服务对象出具的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评价意见,每单位好评得1分,最高得5分。(评价意见有服务对象公章) | 提供评价意见复印件 | ||
评标专家库情况(2分) | 参选单位自建评标专家库资源情况:根据评标专家人员数量、专业结构等情况进行评审 | 提供专家库系统截图等材料 | |
权威认证(3分) | 参选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证书,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 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 |
技术部分 (25分) | 服务 方案 | 采购代理方案和计划安排、服务响应时间的科学性、可行性(5分) | 参选单位须提供详细服务方案(含采购争议的受理及解决情况的具体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承诺。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不得分 |
采购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完成招标工作的保证措施及廉政承诺(5分) | |||
采购代理工作质量保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5分) | |||
委托人权益保护的主要措施和相关保密措施(5分) | |||
防止及处理投诉等异常情况的措施(5分) | |||
价格部分(10分) | 报价折扣率 | 以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收费标准为参照基础,参选单位在此范围内自行报价,代理采购的服务费须统一以折扣率报价。折扣率最高得满分,按折扣率高低排名依次减1分。 | 须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的优惠比例 |
2.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审查各参选单位是否符合告知书要求;
(2)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审查各参选单位资料提交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缺漏;
(3)参选单位依次进行述标和答辩,如有需要,进行现场书面澄清,答辩完成后可离场;
(4)详细评审:各评审小组成员依据参选材料及述标答辩情况,对照评审细则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审小组成员统一计算;
(5)汇总评审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序(相同得分报价折扣率高者在前);
(6)评审结果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主页进行公示。
七、参选文件
1.参选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为参选单位在职员工的证明文件(参选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三);
4.资格审查材料(按附件四要求提供);
5.公司介绍(格式内容自拟);
6.以往业绩情况表(具体要求见评审细则,并按附件五要求编排);
7.项目负责人服务项目评价情况表(具体要求见评审细则,格式内容自拟);
8.评审中所需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见评审细则,如其中有服务团队人员要求的,须按附件六格式编写)。
八、参选文件制作要求
1.份数:一正五副及电子扫描件,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文件须采用胶装等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的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环、卡条、压条、抽杆夹、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3.所有参选文件须密封包装,没有密封包装的参选,将被当场拒绝。
4.包装物的正面需写明项目(标项)名称、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九、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材料寄送地址
(1)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下午5:00(快递件以邮戳为准);
(2)参选文件寄送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府大院1号楼,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邮编:310025);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荟珺,0571-87052729。
附件:参选文件材料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