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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中国美术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7-15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中国美术学院:

你校《中国美术学院关于调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的函》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学校教育培养成本,同意你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2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2.4万元。

二、你校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规定落实有关奖励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三、上述学费标准自2025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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