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我省绍兴市、舟山市、丽水市3个城市被列入第四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名单(本批次全国共有26个城市入选)。至此,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国家儿童友好城市11个设区市全覆盖。
我省此批入选的3个城市各具特色、亮点鲜明,舟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与我省共同富裕、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一体推进,凸显海洋特色;丽水市围绕打造革命老区儿童友好样板城市,实施畲乡儿童传承民族文化工程,突出儿童需求、城乡融合;绍兴市充分运用本土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多条非遗研学路线,打造儿童友好棒垒球之城、5分钟儿童户外活动生活圈等标志性成果。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妇儿工委办、省建设厅,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和儿童友好理念,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地,形成一批建设成果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