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省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起草发展改革领域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省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
(三)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四)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铁路、轨道交通和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五)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省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
(六)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全省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社会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负责全省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统筹价格总水平调控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和价格联动机制,组织制定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拟订全省成本调查监审规则,组织全省成本调查监审、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预警。
(八)负责全省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省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九)负责全省基本建设、省重大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和协调服务。负责国家、省审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负责省重大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国家、省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按分工指导省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十)负责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指导。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十一)研究分析全社会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研究促进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发展的政策举措,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负责融资信用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推进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十二)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牵头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服务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牵头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十三)统筹全省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省“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省“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指导全省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参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十四)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综合指导协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拟订并推动落实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统筹协调招标投标重大问题。牵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相关工作。
(十五)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重大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省服务业、现代流通体系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跟踪研判分析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动员能力建设。按分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
(十六)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高技术产业战略规划,统筹推进人工智能、算力、生物经济、新能源等发展,组织实施总体方案、布局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
(十七)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十八)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综合协调前方指挥机构、省直单位、市县的对口工作。分类指导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合作。牵头落实与对口省区之间的合作协议。牵头实施山海协作工程。
(十九)管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能源局。
(二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委管委(局)属省能源局、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省经济信息中心、省招投标管理中心、省信用中心、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省“一带一路”综合服务中心)、省能源监测中心、省价格认证中心预算。
二、2025年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终结转结余。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128,570.01万元。
(二)关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128,570.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3,233.23万元,减少61.3%,主要是铁路专项债券资金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03.88万元,占31.6%;事业收入36,329.04万元,占28.3%;其他收入811.56万元,占0.6%;上年结转结余50,825.53万元,占39.5%。
(三)关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80,241.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8,322.24万元,减少74.8%,主要是铁路专项债券资金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74.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77.9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2.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9.8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6,639.87万元,占33.2%;日常公用支出11,488.67万元,占14.3%;项目支出42,112.68万元,占52.5%。
年终结转结余48,328.80万元。
(四)关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603.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0,603.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26.2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9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7.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5.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5.25万元。
(五)关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603.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409.22万元,减少11.8%,主要是部分项目政策到期后不再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26.24万元,占89.7%;科学技术支出190.00万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7.18万元,占4.0%;卫生健康支出385.21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1,995.25万元,占4.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681.77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委管委(局)属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0.00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委管委(局)属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7,430.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战略规划编制及实施推进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2,33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运行态势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1,14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2,44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406.86万元,主要用于委管委(局)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8,797.61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委管委(局)属事业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190.00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新型智库建设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65.73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和委管委(局)属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41.45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和委管委(局)属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89.77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委管委(局)属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5.44万元,主要用于委管委(局)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46.14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和委管委(局)属单位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749.11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和委管委(局)属单位按国家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076.27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4,43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3,636.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3,511.00万元。主要是铁路专项债券资金减少。
(八)关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9.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1.20万元,减少23.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30.6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参加国际合作交流、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4.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国家有关部委来我省检查指导、兄弟省市发改部门来我省调研交流、对口支援受援地党政代表团来访、重大项目招引等工作接待支出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1.20万元,减少5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1.20万元,减少100.0%,主要原因是行政参公单位公车更新购置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本级、浙江省能源局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浙江省能源监测中心、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等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53.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76万元,减少1.8%,主要是机构改革后部分单位撤并所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833.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567.1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其他用车1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5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2,112.6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反映日常经济运行调节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反映经济体制改革与研究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反映各级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基金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反映国家为公益性行业、企业等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2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