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宁波市能源局:
《浙江省能源局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已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能源局。
联系人:周嘉峰,电话:0571—87056943。
浙江省能源局
2025年10月17日
| 索引号: | 002482031/2025-38887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省发展改革委 | 生成日期: | 2025-10-17 |
| 文件编号: | 浙能源〔2025〕18号 | 统一编号: | ZJSP-02-2025-0005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局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宁波市能源局:
《浙江省能源局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已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能源局。
联系人:周嘉峰,电话:0571—87056943。
浙江省能源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