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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布13项团体标准,浙江5项被采信

发布日期:2025-01-27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长三角处 浏览次数: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及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4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清单的通告》,共13项团体标准被列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其中浙江5项团体标准被采信。

智慧城市建设领域,浙江省智慧城市促进会发布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省城公共视频共享管理规范》是国内首个针对跨省域跨部门公共视频共享的团体标准,有助于促进示范区内公共视频快速共享和数据互通,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助力城市智慧化治理。

生态环保领域,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发布的《长三角平原河流水生态完整性指数评价方法 底栖动物》可通过指示物种出现的频率等信息,方便快捷地评价示范区三地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推动开展水质联合监测、问题联合处理、生态环境联合提升等工作。

食品安全领域,嘉兴市标准化协会发布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对人员、设备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长三角区域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灾害防御领域,嘉兴市标准化协会发布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认定和退出规范》有助于解决示范区三地气象主管机构对重点单位的列入和移除存在标准、流程不一致等问题。

行业标准领域,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发布的《纯山羊绒粗梳双面呢》规定了纯山羊绒粗梳双面呢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有助于规范行业生产,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是实现区域内标准发展规划、技术规则相互协同,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的重要手段。这些团体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地区在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方面的合作与协调,促进区域内的资源共享和标准统一,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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