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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4-38802 组配分类: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24-08-21
文件编号:浙发改投资〔2024〕216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有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4年二季度全省投资“赛马”激励地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8-22 17:14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2024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提速、投资总量稳步增长、投资结构持续优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投资“赛马”激励机制(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函〔2021〕53号)及有关评分细则规定,经综合评价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对宁波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等4个设区市,杭州市钱塘区、宁波市鄞州区、龙港市、平湖市、湖州市吴兴区、绍兴市上虞区、武义县、衢州市衢江区、舟山市定海区、玉环市、松阳县等11个县(市、区)予以通报激励。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工作例会部署,着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以攻坚的姿态,力拼三季度、奠定全年胜。


附件: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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