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嘉湖片区评估
二、预算金额
10万元
三、项目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规划办2021年135号)文件要求,省级层面需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嘉湖片区开展专项评估。当前,嘉湖试验区开展城乡融合改革探索工作已有4年,在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等五大领域已形成一批经验做法。本次中期评估需对照试验区实施方案,评估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回顾嘉湖两地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梳理提炼一批嘉湖片区改革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在全省范围内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成果;认真分析目前两地依然存在的短板弱项,以及改革发展过程中碰到的主要困难、障碍及其原因;在总结进展成效、分析问题及成因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嘉湖片区改革发展的工作建议。评估工作完成后需按要求形成专项评估报告。
四、采购要求
一是熟悉城乡融合发展领域的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农业人口转移市民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领域有较深入的认识和研究,有相关评价经验者优先。二是服务响应高效,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评估分析。三是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按要求形成专项评估报告。
五、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天,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询价,提供单位和人员资质证书、报价单、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联系人:姚旭腾,0571-87057008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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