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4年共同富裕实践观察点评估观测项目
二、预算金额:50万元
三、项目概括:为高质量推进全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对全省首批共同富裕实践观察点进行长期性、动态化跟踪观察,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监测动态进程、研判发展趋势,全面反映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进程、成效和问题;围绕各地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实践和成效,总结提炼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经验并形成年度汇编,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4年共同富裕实践观察点评估观测项目。
核评对象为首批共同富裕实践观察点,分村(社区)、乡镇(街道)、企业、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机构等5类共60个。
四、服务质量及要求: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熟悉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以及共同富裕观察点工作,参与过省级共同富裕相关课题规划;二是具有丰富的评估业务经验,承担过政府部门委托的考核、考评、调研、调查、督查、评估等类似事项;三是服务响应高效,执行能力强,项目组成员需配备专业人员8人以上,其中负责人需要有副高或以上职称,其余人员中至少有5名人员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
时间要求: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汇编工作。
成果要求:每隔2月形成2-3组分主题观察报告,并转化形成信息专报、媒体文章等在《浙里共富》以及相关媒体刊发;完成观察点年度报告及共同富裕典型经验及案例汇编工作。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琪璇 0571-87052867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采购响应文件,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业绩证明材料、参与项目人员名单等。
七、评选方式:本项目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询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法,经委内评审确定后发布结果公告。
监督部门电话:0571-87056213
地址:杭州市省政府路8号行政中心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