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发展改革委、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企业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3〕204号)规定,我委会同省能源局对绍兴市、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初审结论进行了复核,认定绍兴凤登环保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自备电厂属于三余发电自备电厂。
请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按我省政策规定,免收上述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交叉补贴,减半征收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自2023年6月起执行(浙江万泰特钢有限公司自2023年7月起执行)。请两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对上述企业自备电厂的监管,如发现不符合三余自备电厂运行管理要求的,请及时通知属地电网企业停止执行相应减免政策。
附件:1.绍兴市三余自备电厂信息表
2.嘉兴市三余自备电厂信息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附件1
绍兴市三余自备电厂信息表
序号 | 所属企业 | 总装机容量 | 主要发电设备 |
1 | 绍兴凤登环保有限公司 | 1.55MW | 余热利用系统包括1套1.25MW螺杆式膨胀发电机、1台变换工业水加热器、1台脱盐水冷凝液加热器等;余压利用系统包括1套0.3MW螺杆式膨胀发电机、1台合成后置锅炉、1台等温变换锅炉、1台余热锅炉等 |
2 | 兆山集团诸暨水泥有限公司 | 4.5MW | 1台窑头余热锅炉、1台窑尾余热锅炉、1套4.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
3 | 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 | 3MW | 1台余热锅炉、1套3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
4 | 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3MW | 1台余热锅炉、1套3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
附件2
嘉兴市三余自备电厂信息表
序号 | 所属企业 | 总装机容量 | 主要发电设备 |
1 | 三江化工有限公司 | 12MW | 2台200t/h燃气锅炉、1套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
2 | 浙江万泰特钢有限公司 | 4.5MW | 2台13t/h余热锅炉、1台4.5MW汽轮机、1台6MW发电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