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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4-39051 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24-11-01
文件编号:浙发改建〔2024〕317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04 15:43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刘杰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广应用“双碳”智能技术缓解夏季用电紧张问题的建议》(闭29号)收悉。该建议对促进我省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我委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有关要求,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标准

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方面。我省编制出台《浙江省推动新能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围绕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工作,我省印发《关于公布2024年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财政专项激励名单的通知》,并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评价导则》等文件,不断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研制相关标准方面。我省积极推进双碳标准体系建设,分批推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清单,制定了一批低(零)碳试点建设评价办法。截至目前,我省已累计出台计量支撑能力建设指南、电动汽车等重点产品核算标准等10余个标准规范。《区域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技术规范》《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碳排放基础数据元规范》等标准也已列入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2

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和应用方面。我省正积极推进公共建筑轻量化改造,为办公大楼、高校、商场、酒店等提供能效提升服务,推广低碳楼宇智慧用能解决方案,开展产品供应链管理和核心产品合作。

加强建筑节能设计方面。我省积极推动新建建筑标准提升,印发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浙江省装配化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导则》等技术文件,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浙江省绿色低碳污水厂评价技术导则》等标准规范编制。

3

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积极推广绿色技术方面。2024年,我省共征集绿色低碳技术227项,推荐7项优质绿色技术上报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同时形成拟纳入《浙江省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24)》技术清单76项,促成绿色技术交易274项,交易额6.86亿元。

绿色技术示范引领方面。今年7月,我省组织推选模化熔盐储能技术和源牌装配式高效储冷制冷站等7项技术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我省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浸没式液冷数据中心项目、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定向合成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以及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供-用-管”综合节能低碳示范项目入选国家首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

4

加强人才培养激励

产教融合发展方面。我省积极开展省重点产业产教融合工作,鼓励高校设立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学科专业,建立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平台,如浙江大学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成功入选12所国家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挂帅”高校,今年已获得1亿元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

提升创新平台能级方面。我省持续推进能源与碳中和浙江省实验室(白马湖实验室)建设,已集聚研发人员约180名。推进省重点实验室体系化重组和系统化提升建设,新认定“双碳”领域全省重点实验室13家。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实施“蝶变数字经济”行动,深化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重点在人形机器人、前沿新材料、氢能储能等领域新培育创建省级未来先导区,积极推进工业“智改数转”,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

二是抓好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执行,持续推动新建建筑标准提升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近零能耗建筑。

三是将研究制订《浙江省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强化绿色技术研发应用和产业化落地。同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先进技术和项目申报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

四是持续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深化省重点产业、包括“双碳”技术有关产业的产教融合“四链”一体推进机制研究,积极培育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双碳”智能产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

联系人:节能处 杨淑明;联系电话:0571-87050351。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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