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2024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提速、投资总量稳步增长、投资结构持续优化,积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投资“赛马”激励机制(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函〔2021〕53号)及有关评分细则规定,经综合评价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对宁波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等4个设区市,杭州市萧山区、宁波市北仑区、泰顺县、嘉兴市秀洲区、安吉县、绍兴市柯桥区、浦江县、江山市、舟山市定海区、仙居县、龙泉市等11个县(市、区)予以通报激励。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近期部署,着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抓实抓紧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决战四季度、夺取全年胜,坚决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更好发挥带动和支柱作用”的责任担当。
附件: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