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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4-39047 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24-10-25
文件编号:浙发改提〔2024〕263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01 18:59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张永庆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24号提案《关于强化应用场景的创造与开放,打造需求牵引和技术驱动双轮协同的未来产业发展新范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开展工作

(一)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系统谋划未来产业发展。首创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布局模式,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遴选确定88个核心区、协同区,覆盖51个县(市、区)和8个功能区,构筑全省集群重点布局“一盘棋”。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重点聚焦未来网络、量子信息等“9+6”领域,已前瞻性培育首批8家未来产业先导区,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孵化等方面先行示范,累计集聚人工智能、空天信息等核心企业250多家,实施技术攻关项目近200项,建成行业性中试中心9个,研发关键性产品150多项。

(二)因地制宜,统筹区域产业发展布局。引导地方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未来产业。支持杭州市加快推进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聚焦人工智能、未来网络、未来健康等领域加快培育未来产业,支持余杭区、上城区、西湖区、萧山区等围绕通用人工智能、元宇宙、AI赋能新型工业化、合成生物等方向培育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支持宁波市以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建设为抓手,在石墨烯、柔性电子等领域培育未来产业先导区,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场景,以海曙区为试点,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聚焦细分领域落地行业大模型,探索推进AI赋能新型工业化。

(三)多维联动,优化资源创新配置。省市县协同,发挥政策引导力,省级层面在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中,每年统筹1亿元左右激励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的培育建设。各市县区从创新创业、推进减税降费、加强融资助力、优惠算力成本等方面出台支撑政策,助力未来产业加快落地。如杭州市设立总规模超过30亿的“中国视谷”产业投资基金助力智能物联产业发展,2023年,“中国视谷”窗口园区累计签约亿元以上项目21个,总投资217亿;宁波市统筹2亿元资金支持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建设,目前已推动组建研发团队20余个,新实施技术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7项,支撑孵化培育企业18家,展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四)围绕场景应用部署一批重大项目。在自动驾驶、生产物流、城市治理等领域布局实施了一批省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立项支持数梦工场、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城云科技等单位分别承担“面向跨云跨域复杂场景下的数据高性能跨域互操作关键技术研究”“基于数字载体与移动机器人的智能生产物流场景模型与应用平台” “面向网格现代化治理场景的数字生活公共服务平台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等10余项2024年度“尖兵”“领雁”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形成了“面向多场景的互联网内容风控关键技术与应用”“大型制水场景下多水源水质安全预警与协同管控关键技术及其应用”“面向复杂电力场景的认知图谱关键技术与应用”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你们提及的具体建议,下一步我委将做好未来产业培育,立足早谋划、早布局、早见效,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一)深化先导区试点建设。建立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跟踪监测服务,重点在人形机器人、前沿新材料、氢能储能等领域培育创建一批省级先导区,积极争创国家级先导区。探索构建“源头创新—技术转化—产品开发—场景应用—产业化—产业集群”的未来产业培育生态,高水平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未来产业集群。结合“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聚焦未来网络、未来健康、未来制造等领域,形成联动、优势互补,打造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

(二)完善包含未来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我省将研究制定深化数字浙江建设工作要点,提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特别是要优化数字经济领域产业园、未来产业科技园布局,培育打造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下一步,省数据局将围绕工作要点,推动各地细化梳理未来产业应用场景,加快未来产业培育壮大,同时也将加大针对新兴技术和未来技术的课题研究力度,为今后工作提供更多参考和指引。

(三)加快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高效供给利用。我省将进一步推进公共数据归集治理,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探索行业 数据汇聚融合、科研数据开放共享,培育数据要素流通交易 服务生态,力争在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等15个领域打造一批“数据要素X”应用场景,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和重大项目,推动数据资源更好赋能各领域各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数字教育、智慧交通等应用场景建设。我省将深化教育数字化基座建设,体系化、规范化推进教育领域新基建,在省级层面规划建设“教育魔方”技术中枢系统。充分挖掘教育大数据资源和价值,助力教育治理和科学决策。继续做好高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好的专业服务。极争取交通运输部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试点,加大智慧交通建设力度,坚持以场景为牵引,加强车路云、船岸云等跨领域产业研究,促进新兴技术与交通行业融合创新,不断提升我省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政务服务2.0系统中涉住房城乡建设及城市管理服务事项的流程优化、办事优化等。

联系人:韩志周,0571-87054876。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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