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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4-39037 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24-10-29
文件编号:浙发改提〔2024〕265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01 18:45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张立央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省加快培育独角兽企业的建议》(第82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现答复如下:

独角兽企业是创立时间短、市场估值高、商业模式难以复制的优质企业,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高质量创业企业是活力之源、发展之基,我省独角兽企业培育有一定先发优势,目前处在全国第一梯队,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一面旗帜。

一、全省整体情况

浙江的独角兽企业数量在全国省份中排名第四,已经拥有了较大的规模,主要集中在杭州,宁波、温州、丽水等也有一定数量的独角兽企业,涵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电子商务、医疗健康、先进制造、半导体、新能源、科技金融、汽车交通等行业,产业链内容完善、现实场景应用丰富、技术支撑作用明显,这些企业是带领行业产业链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支持力量。

近年来,为促进我省创业投资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支持科技初创企业融资,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杭州市、宁波市已获证监会批复同意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对标先进省份,我省独角兽企业整体市场估值规模较小、发展潜力巨大的个体企业不多,同时省内专项支持政策还不完善。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出台支持性政策。持续深化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32条措施和“1+N”政策实施体系,以政策集成创新赋能民营经济。加快独角兽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聚焦人工智能、未来产业、“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等核心重点领域,研究制定针对独角兽企业发展的专项意见;制定人才政策积极吸引国内外顶尖人才到浙江创业或加入独角兽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浙江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条例》,加快推进立法进程。联合各部门编发创投企业政策专题辅导材料,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引导企业充分享受创投企业投资额抵扣等优惠政策。

(二)加快企业培育。探索建立投资、咨询、科技服务等机构及行业协会间的推荐机制,开辟独角兽企业市场化挖掘通道。以“研用结合”的方式,强化应用场景牵引的后向创新,鼓励科技企业参与构建全链条场景应用创新体系,以先行试验、融合应用助力颠覆性技术转化和产品开发。推动成立省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基金,加强产业基金与红杉、经纬、启明创投等国内外独角兽“投手”的战略合作,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建立健全开放灵活多层次的金融支撑体系。不断完善创业投资机构上市培育机制,建立健全企业上市分层分类培育机制。

(三)加快建设支持平台。搭建独角兽企业与投资机构、政府、服务机构间的交流平台,促使独角兽企业在现实场景应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建立包含“企业遴选-调研走访-政策分析及研究报告编制-年度榜单及政策发布”的培育工作机制。探索建设“独角兽”企业园,免费提供场地、税收优惠等,为优质潜力企业提供“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的产业空间。推动建设“独角兽”企业园,免费提供场地、税收优惠等,为优质潜力企业提供“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的产业空间。

(四)加快建设培育生态圈。加快推动产业链全链的独角兽企业系统性整合,形成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引导独角兽企业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构筑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质地。举办行业论坛、创业大赛、投融资对接会等活动,促进企业间经验分享和资本对接,建立线上交流渠道,便于信息共享、资源对接、国际合作。支持独角兽企业加强国际专利保护、国际产品标准认证体系,与“链主”企业抱团走出去,主动嵌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联系人:高技处 韩志周;联系电话:0571-87054876。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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