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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4-39035 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24-10-25
文件编号:浙发改提〔2024〕264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01 18:42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俞红平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推动浙江“四链”深度融合 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第81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省科技厅等单位,现答复如下:

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是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一条重要路径,也是我省统筹创新资源要素、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抓手。

一、前期工作推进情况

(一)持续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按照引进共建一批、优化提升一批、整合组建一批、重点打造一批的方式,各设区市围绕当地产业方向引进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研究机构等布局共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00多家,实现11个地市全覆盖,形成了省市县联动共建、多元投入的创建格局。新型研发机构在引领源头创新、促进成果转化、赋能产业发展,促进区域创新主体协同发展和创新资源融通集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推动我省科技创新的战略科技力量。

(二)切实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一是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打造集聚高校院所、企业、中介服务等创新主体的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升级版,提供成果端、需求端全链条一站式服务。与阿里巴巴合作,推进“浙江拍”与“阿里拍”深度融合,打造“浙江拍 2.0”,形成科技成果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供求匹配机制和竞争合作机制,打造技术转移体系的基础性、支撑性平台。二是实施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牵头制定《浙江省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将赋权改革向全省域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推广。联合省财政厅开发“安心屋”数字化应用场景,搭建职务科技成果“内控管理-转化审批-公开交易”全流程电子化通道,“安心屋”内的成果及其作价形成的股权实行单列管理,解除普通国有资产管理束缚。目前250余家机构近6万项职务成果实行单列管理。三是构建成果转化服务生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百家高校院所开展百场成果转化活动、千名青年人才和技术经纪人助企实施千次产学研合作、万项科技成果对接万家科技型企业),助力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打造“供需荟”产学研协作数字化平台,建立市场化的企业、服务机构、高校院所协作分工机制,推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主动为企业问诊把脉、对接需求,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目前,“供需荟”平台集聚了 135家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千余名技术经纪人。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培养,提供知识产权、科技金融、法律咨询、孵化中试等全链条服务,目前有国家技术转移机构25家、省重点中介机构99家,累计培训技术经纪人近万名。

(三)着力强化科技金融政策支撑。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持续推动“浙科贷”“创新保”等专属融资服务项目等增量扩面,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间接融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积极推广开展专利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信贷业务,主要支持小微、科创企业。鼓励保险机构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打造人才创业险、专利保险、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等一系列科技保险产品。推动“专精特新”专板成功获批,印发《浙江“专精特新”板建设方案》,从制度上明确了“专精特新”板板块服务、建板规划、保障支持措施等内容。

(四)不断升级人才引育服务体系。一是积极推进高水平人才引育。我省高度重视青年人才引进、高端人才培养等工作,积极建设统一人力资源大市场,为加快推动浙江“四链”深度融合提供人才支撑。围绕重点产业和重大平台,组织开展香港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招聘会,联动全省赴上海、南京、哈尔滨等人才密集地举办高层次人才洽谈会。二是开展“百万岗位进校园”等系列引才活动。2023年全省共开展线上线下引才活动1.6万场,举办海内外人才项目对接活动704场、创新创业大赛388场,新引进35周岁以下大学生125万人、博士11267人。率先在全国实施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先设站、后授牌”备案管理。三是构建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浙江人力资源大市场”,聚焦人力资源招引、培育、配置、评价、服务等全链条就业服务,推进人力资源市场集成改革,实现“服务全链条、数据全融合、监管全覆盖、配置高水平、就业高质量”,支持人才培育、发展的能效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明确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认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办理等有关操作细则,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好有关政策。

二、关于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打造产学研用创新生态,增强核心技术供给能力”的答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工作专项推进机制,加强各有关部门协同,一体谋划“四链融合”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协同制定科技金融、人才流动等相关领域专项政策法规,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相关工作评价和问题反馈机制。省科技厅牵头打造科技成果增值式服务场景,探索建立战略领域产业专家服务团,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关键技术问题进行诊断。鼓励中介、金融、法律等机构合理开发利用发布的科技成果信息,围绕科技成果加工、集成、熟化、推介、撮合、交易等环节,提供符合用户需求的套餐式服务。

(二)关于“促进校企院企高效对接,激活产业链创新动能”的答复。省科技厅牵头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提供科技成果的二次开发、工艺验证、中试熟化等服务。建强高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中心,鼓励培育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推广“博士入企助企”“成果转化助理”等试点做法。

(三)关于“发挥资金链支撑作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的答复。省委金融办牵头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围绕“概念验证、先用后转、企业研发失败”等方面探索创新更具针对性的保险产品,探索扩展银行间及交易所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并将优秀案例向全省推广。省科技厅会同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加强政府产业基金与社会资本联动,推动开展科创母基金二期合作子基金遴选、科创母基金三期意向签约工作。省科技厅牵头完善科技成果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打造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升级版,高标准提能升级线下科技大市场和地方分市场,形成一站式技术交易市场。完善技术交易标准规范、技术市场运营规则,健全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等交易定价方式,实现技术交易数字化全流程追溯。

(四)关于“大力培育壮大‘链主’企业,形成产业协同创新效应”的答复。省科技厅牵头支持“链主”企业(或其子公司)牵头承担省“尖兵”“领雁”计划项目,支持企业牵头或联合建立面向全球的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省金融控股公司牵头加大产业基金扶持力度,帮助有需要的“链主”企业解决资金需求。对链主企业提供“一对一”金融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融资、信贷等服务对接,推动“链主”企业及下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加快高端人才集聚培养,促进‘四链’深度融合发展”的答复。省人力社保厅牵头以建设全省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大市场为载体,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化集成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围绕人才认定、居留、安居、子女入学、职称评聘、职业发展等关键事项,推动“一件事”向“一类事”迭代跃升,为人才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加快高端人才集聚培养。

联系人:高技处 韩志周;联系电话:0571-87054876。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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