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科学化、规范化,近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会同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水利部门和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印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与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
《技术指南》立足示范区平原河网地形实际,根据协调性、系统性、差异性、可操作性原则,凝炼了示范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内涵,创新提出跨界水体建设对象和单元划分、各项措施跨域标准技术衔接、联合管护实施等内容,提出河湖生态修复、污染控制和处理、人居及产业环境治理、产业发展、协同治理等7大类23项评价指标体系,有效指导示范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开展。
下一步,我省将加大指导示范区开展创新实践,持续推动长三角地区及平原河网区域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进一步促进绿色农业资源、生态资源、旅游康养资源等各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有效转化,实现生态绿色发展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进一步支撑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