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的《关于要求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TJ02标段与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工程(甬台温拓宽工程附属道路项目)合并招标的请示》(温鹿发改〔2023〕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已由国家交通部批复建设(交公路函〔2023〕149号),项目起自沈海高速温州大桥北互通,接拟改扩建的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止于既有南白象枢纽互通北侧,全长14.783公里,概算总投资约65.8999亿元。为提升土地集约利用,破解产业发展空间制约,做强七都科技产业岛,鹿城区发展改革局批复建设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工程(甬台温拓宽工程附属道路项目),该项目为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工程的第一期子项,工程主线路线全长约2.9km,道路沿线布置大中桥283m/3座、小桥109m/4座,概算总投资3.1739亿元。
鉴于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工程(甬台温拓宽工程附属道路项目)利用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主线桥下空间进行工程建设, 且两个项目施工组织存在交叉、相互干扰,为避免两个项目施工时相互影响,强化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资金整体效益,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我委原则同意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TJ02标段与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工程(甬台温拓宽工程附属道路项目)施工和监理合并招标,并参照省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监管。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