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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3-00894 组配分类: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23-12-21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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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委重点工作清单(2023年)

发布日期:2023-12-21 11:11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序号

重点工作

完成情况(截至10月底)

存在问题

下一步打算

责任处室

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委牵头事项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前三季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3%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9%,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1.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抓住杭州亚运会圆满成功契机、做好后半篇文章,既要立足今年打好“收官战”,拼搏四季度、确保全年胜,全力巩固经济稳进向好势头,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全国大局多作贡献。

2.着眼明年“谋新篇”,把握好四季度工作节奏和力度,谋划好明年工作思路,为明年“开门红”赢得主动,为明年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综合处、城镇处

2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以内。

1-9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0.4%,处于合理区间。(统计部门于每月12日前后公布上月数据,1-10月数据目前尚未形成)

会同财政、农业农村、商务、粮食物资、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综合运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政府猪肉储备调节、困难群众价格补贴等机制,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协同做好生产流通、储备调节、市场监管等相关工作,合力推进居民消费价格平稳运行。

价格处

3

加强政策整合集成,形成扩大有效投资、科技创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8大政策包”,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清单”。

截至10月底,全省累计为企业减负227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91.2%;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654亿元,占全国份额7.2%,已全部发行完毕。124个项目已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供应建设用地36.41万亩;保障重大项目新增能耗指标3576万吨标准煤;制定实施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民营经济32条措施和“1+N”政策实施体系。1-9月,省级财政资金累计下达890.51亿元,占省级“8+4”资金总规模的88.4%,支出699.63亿元,支出资金占已下达资金的78.57%;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3875亿元,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速37.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3.5个百分点。

1.进一步加强部门整体协同,持续推动“8+4”政策精准高效落地。

2.持续抓好“三张”清单半月调度,适时开展“8+4”政策实施年度总结评估。

3.谋划明年“8+4”政策体系迭代优化思路,提早预研储备新政策。

4.跟踪国家部委政策动向,编制政策对接争取和使用清单,开展定期调度。

综合处、投资处、城镇处、服务业处、运行处

4

积极争取、用好国家政策,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占全国份额6%以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占全国份额8%以上,争取100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清单。

1.组织开展两批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储备专项债券项目5292个、资金需求11758亿元,申报项目4724个、资金需求9829亿元。截至目前,两个批次共下达我省项目2794个、资金需求5566亿元。截至9月7日,省财政厅已发行完毕2654亿元,约占全国的7.2%。

2.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了2023年第二批中央用地保障重大项目,我省共38个项目(其中宁波1个)通过国家审核,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97万亩(其中宁波0.04万亩)。加上今年第一批我省通过的86个项目(含宁波18个),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4.84万亩(含宁波3.54万亩)。两个批次我省共124个项目(宁波19个)通过国家审核,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7.81万亩(其中宁波3.58万亩),这些列入清单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将由自然资源部门予以全额保障。

3.多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汇报,积极争取我省石化产业链重大项目能耗单列。

根据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汇报对接情况看,“十四五”期间新增能耗单列项目难度较大。

继续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汇报,做好能耗单列向上对接争取工作。

投资处、节能处

5

按照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年度计划,安排省重大项目1000个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万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

截止10月底,1244个省“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1384亿元,投资完成率113.8%,新建项目开工率99.3%,均超时序目标。1-9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5%。

推动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及时协调项目存在问题,形成更多实物投资量,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到8%以上。

投资处、基综办、城镇处、农经处、基础处、产业处、高技处、社会处、服务业处

6

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工作,主动对接国家“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谋划实施一批战略性、支撑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推动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盘子。

截止10月底,共有161个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其中,119个项目实现开工建设,开工率达73.9%。

与国家相关部委、司局对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盘子。

投资处、农经处、基础处、产业处、高技处、环资处、社会处、服务业处、新能源处、煤炭油气处、电力处

7

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聚焦交通、能源、水利、科技、城市建设、农业农村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优结构、补短板的重大项目。

截至10月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千项万亿”口径)完成投资8078.1亿元,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约110.2%,较1-9月提升8.4%。其中交通、能源、水利、科技、城市建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分别完成2260.5亿元、1199.2亿元、283.3亿元、306.6亿元、2131.5亿元、665.9亿元。交通领域,金华枢纽扩容改造提升工程先行段、杭州地铁四期建设规划具备条件项目等开工,绍兴地铁二期建设规划和北仑支线复线可研等获批。能源领域,新增风光电装机约543万千瓦,核准并开工建设柯城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等项目。水利领域,开化水库、西险大塘等项目加快建设,杭州三堡至乔司段海塘等项目开工。科技领域,阿里长三角智能计算基地项目动工建设,电信示范项目已完成协议签订。

加快实施“千项万亿”868个优结构、补短板的重大项目,在已完成年度投资计划7327亿元的基础上,继续加快交通、能源、水利、科技、城市建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进展。交通领域,确保金甬铁路、杭甬高速复线杭绍段等项目建成,金华枢纽扩容改造提升工程、杭州地铁四期建设项目等项目全面开工。能源领域,甘肃~浙江直流工程等重大项目开工,提速新增800万千瓦清洁煤电项目等项目前期。水利领域,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等项目开工,加快镜岭水库工程等项目前期。科技领域,加快建设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推动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项目前期工作。

基础处、投资处、基综办、农经处、高技处、社会处、服务业处、物资处、新能源处、煤炭油气处、电力处

8

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工具和服务模式,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障建设资金来源,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拉动民间投资较快增长。

1-9月,民间投资增长1.1%,较上半年回升0.4个百分点,与1-8月持平,筑底企稳的态势进一步巩固;占比为54.3%,高于全国2.7个百分点。主要工作:

1.制定实施《浙江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提信心增预期,降门槛扩领域,真公平破隐性,拓市场促升级,优氛围增服务”五个方面,提出32条措施。同时制定浙江省民营经济32条落地的145项细则,并印发各地各部门。

2.组织省级牵头部门赴各设区市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督查调研。

3.开展REITs试点工作课题研究,持续推动菜鸟物流、传化智联等一批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其中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至中国证监会。

4.完成全省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区域试点名单评选并下发。

1.持续优化好、跟踪好《浙江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配套举措和政策落实情况,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有效拉动民间投资增长。

2.加快我省REITs试点工作课题研究,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研究提出做大我省公募REITs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建议。

投资处、财金处

9

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督导服务机制,继续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有效解决重大项目建设难题,省重大项目中的新建项目开工率一季度达到30%、二季度达到60%、三季度达到85%以上。

截至10月底,全省重大项目新建项目开工率达99.3%。

聚焦未开工项目,继续实行周调度监测,及时掌握最新情况,确保11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除尚未通过国家窗口指导的合众项目外)。

投资处、基综办

10

着力提升县城承载能力,指导各县(市)编制3—5年实施行动计划,分类选择一批县(市)开展省级试点,率先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投融资机制创新、强镇扩权改革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1.加快推进980个项目,已完成投资3200亿元,已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2.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比重较去年末增加1.18个百分点,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县域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6.6%,县域人口和产业正加速向县城集中集聚;

3.指导27个县(市)出台“一县一策”,“1+14”个试点县(市)基本完成五年行动计划编制;

4.引导农发行省分行对462个城镇化项目投放中长期贷款845亿元。目前在办贷流程中项目25个,申贷金额154亿元。

5.试点开展成效显著。衢州市全域整体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城镇化建设,桐庐县加速培育壮大“快递版”地瓜经济,嘉善县深入推进“以县为主”公办养老机构等,“1+14”试点县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科学指导各地谋划2024年县城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编制项目清单;

2.组织开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年度评价及最佳实践评选。

3.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总结各地好的做法,推动经验复制推广;

4.积极指导各地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各级财政资金,充分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城镇化项目建设;

5.协调政策性银行设立新一轮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专项贷款。

城镇处、体改处、投资处、财金处

11

促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分类分档办法,完善金融支持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1.《支持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通过主任办公会议,修改完善后已形成送审稿。

2.推动山区26县完成“一县一策”自评,开展部分山区海岛县“一县一策”迭代编制,目前已形成7个山区海岛县“一县一策”送审稿,并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审定。

3.迭代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开展合法性审查和社会风险评估。

4.打造“15分钟公共服务圈”,初步形成“地区公共服务资源均衡可及综合指数”报告,分析山区海岛县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弱项。

5.形成《共同富裕背景下优化嵊泗县公共服务配置的建议》调研报告,获易炼红书记批示。

1.《支持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按程序提交省政府同意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2.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洞头、磐安、柯城、衢江、开化、普陀、象山等7个山区海岛县”一县一策”。

3.争取年内出台《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地区处、社会处

12

主动服务全国大局,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和东西部协作工作。

1.会同前方指挥部(工作组)启动并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四川“十四五”规划中期修编工作。

2.完成易炼红书记赴新疆、青海考察,徐文光常务副省长赴新疆参加第九次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柯吉欣副省长赴西藏考察的服务保障。

3.继续推进青少年研学等“浙里石榴红·同心享亚运”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启明行动”“就业援藏”“消费帮扶”“白叶一号”等“金名片”工程。

4.成功举办“稳增收、树品牌、促振兴”2023浙江对口地区消费帮扶集中展销活动暨平台启动仪式。超额完成浙川两省协议任务,引导企业入川实际到位投资338亿元;采购、帮助销售四川农特产品金额101.5亿元;新增帮助四川农村劳动力7.26万人、脱贫劳动力1.79万人就业。在2023年全国消费帮扶工作现场观摩调研推进会上交流发言。

1.贯彻落实第九次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四川“十四五”规划中期修编。

2.做好吉林省委书记、省长,四川省省长来浙考察相关工作。

3.做好阿克苏地区地委书记吴红展来浙考察相关工作。

4.总结2023年度工作,谋划2024年工作思路。做好年底迎考工作。做好东西部协作业务培训工作。

对口支援处、对口帮扶处

13

加强绿色电源项目建设,核准开工10个项目,加快建设22个项目,建成投产5个项目,新增并网清洁煤电装机200万千瓦、风光电装机400万千瓦。

1.庆元抽水蓄能、浙能嘉兴电厂四期、台二电厂二期、华能玉环电厂三期、中煤岱山鱼山电厂、柯城抽水蓄能等6个项目已核准;三门核电二期4号机组、国能北仑电厂一期节能减排改造、庆元抽水蓄能、柯城抽水蓄能、乌溪江抽水蓄能、紧水滩抽水蓄能、庆元百花岩风电、岱山1#海上风电、玉环1#南区海上风电、华电衢江农光互补、华润双剑涂渔光互补一期、浙能嘉兴电厂四期、中煤岱山鱼山电厂、浙能台二电厂二期、华能玉环电厂三期等15个项目开工建设。

2.按计划推进三澳核电一期等22个项目工程建设。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200万千瓦装机)、白鹤滩输浙特高压直流工程、苍南1号、苍南2号海上风电项目建成投产。

3.1-10月份新增并网风光装机690.14万千瓦,其中风电71.63万千瓦,光伏618.51万千瓦。

压实各项目业主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前期核准申报及工程建设,确保按照年度任务目标推进。

电力处、新能源处

14

加强省外清洁电力入浙项目建设,全容量投产白鹤滩输浙特高压直流工程,争取核准开工甘电入浙特高压直流工程。

1.6月23日,白鹤滩输浙特高压直流工程实现全容量投产。

2.关于甘电入浙特高压直流工程。配套电源方面,10月16日,浙能武威红沙岗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已获得核准,迈入开工准备阶段;新能源项目正在开展新能源资源禀赋调研和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特高压输电线路方面,8月25日已召开工程可研启动会,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赋码,目前正在持续完善线路路径方案;10月18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已出具线路过境支持意见。

浙能集团深度参与配套电源基地建设的具体方式和股比结构尚未确定,影响煤电及新能源开发进度。

1.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局“十四五”跨省区输电工程调度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国家能源局的汇报争取。压实省电力公司责任,推动国家电网公司加快项目可研。

2.加强与沿线省(区)的沟通对接,推动召开专题恳谈会,加快沿线可研设计、用地预审、稳评等支撑文件办理、政策处理工作。

电力处

15

加强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和油气管网建设,新增接收能力300万吨/年以上,新增油气长输管道60公里以上,提升国家天然气干线下载能力30亿方以上。

1.温州LNG接收站完工,新增液化天然气接收能力300万吨/年,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2.温州LNG接收站外输管道建成,新增油气长输管道25.9公里。

3.完成西二线诸暨站(14.48亿方)、川一线湖州站(27.8亿方)下载能力改造工作,提升国家天然气干线下载能力42.28亿方,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年底前建成浙沪二期天然气管道,新增油气长输管道约45公里。2023年预计全年新增油气长输管道70公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煤炭油气处

16

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

1.狠抓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工作,建立2022年警示片问题省领导督导机制,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暨重点领域“举一反三”省警示片制作等工作,完善制定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浙江问题整改工作机制。

2.已完成警示片问题台账10个问题中的8个问题整改;已完成中办报告问题台账9个问题中3个问题整改,其余2个警示片问题和6个中办问题均计划时序要求推进整改中。

1.深入贯彻落实第四次长江经济带座谈会精神。编制我省长江经济带政策意见实施方案。

2.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浙江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警示片、中办报告问题整改,11月底前警示片问题整改清零。

长三角处

17

开工建设杭州地铁四期等轨道交通150公里以上,完成温州市域铁路等轨道交通80公里以上。

杭州地铁3号线二期、4号线三期、10号线二期、12号线一期、18号线一期,温州市域铁路S3线、台州市域铁路S2线等7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新开工里程197公里,任务完成率131%。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义东线后通段、温州市域铁路S2线等3个项目(线段)先后已投运,投运里程87.5公里,完成率109%。

加强对标督促,加快已开工项目建设,推动9号线二期、10号线三期、15号线一期年底前开工,做好已完工项目运营管理工作。

基综办

二、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委配合事项

1

有序推进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完成整治项目100个,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0万亩以上,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5万亩以上。

大力支持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专项债券,2023年前两批,各地共申报项目72个、资金需求251.79亿元,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下达项目16个、资金需求33.25亿元。

做好明年申报工作的项目储备。

投资处

2

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水平,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建成美丽海湾4个;推行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试点示范工程,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1.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暨浙皖合作工作扎实开展。通过“浙皖合作十件事”机制,强化两省在重大项目、产业合作、干部人才交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合作,已签订合作协议。

2.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有力推进。牵头编制了新一轮《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目前已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续由六部委联合印发实施。

3.积极争取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中央预算内资金。涉及项目2个,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1737万元。

1.印发《2023年度浙皖合作十件事》。筹备两省合作办公室。

2.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待省政府办公厅同意后由六部委联合印发实施。

3.中央预算内资金方面。做好资金监管和项目推进,做好项目月调度工作。

农经处

3

消除市场准入壁垒,规范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

完善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32条落实意见,制定严格实行“非禁即入”工作方案、操作手册,并指导秀洲区完善落地模板。

目前缺乏有效归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的手段,同时各主体缺乏上报主动性。

1.待国家新一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布后,会同省商务厅,进一步理清事项主管部门和管辖权限,推进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

2.进一步完善严格实行“非禁即入”工作方案、操作手册和秀洲区落地模板,并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体改处

4

支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准制定支持政策,建立专业化服务机制,鼓励平台企业加强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1.扎实开展平台企业“增动能提信心”专项服务行动。实地走访调研10家平台企业,梳理汇总14个困难问题、16条意见建议,办结7项交办任务。

2.牵头编制了《浙江省平台企业典型投资案例操作指引》。

1.鼓励优势平台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平台企业申报2023年省工程研究中心。

2.加快推进阿里和电信示范项目建设,争取年底前阿里长三角智能计算基地建成2幢主机楼,中国电信长三角国家枢纽嘉兴算力中心项目开工建设。

3.启动全省平台企业典型投资案例组织申报、专家评审、推介发布等工作。

高技处

5

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安排投资10亿元以上制造业重大项目611个,完成年度投资1750亿元,带动制造业投资增长1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5%以上。

1.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完成2023年省重大产业项目名单编制,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约2万亩,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2.已完成第一、第二季度省重大产业项目实施情况进度监测,发布第一、第二季度亮灯项目通报。

3.已完成2023年第一批省重大产业项目退库工作。

继续做好入库项目实施监测调度。

产业处、投资处、高技处

6

坚定不移推进“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5000家,腾出用地5万亩、用能120万吨标准煤。

1.坚持全省“一盘棋”、能效“一本账”、工作“一揽子”、管理“一键通”、服务“一站式” ,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明显成效,所有在产产线均达到基准水平以上,提前实现了2023年“重点领域能效基准水平产能达到100%”工作目标。

2.1-9月,全省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改造等腾出存量用能空间269万吨标准煤,腾出的用能空间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

1.持续推进石化、汽车、钢铁、化纤等重点行业运行月监测。

2.持续指导各地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展能耗指标来源。

产业处、节能处

7

培育壮大企业梯队,实施新一轮“雄鹰”、“雏鹰”行动,新增“雄鹰”企业20家、世界500强企业1家、境内外上市公司5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单项冠军企业20家。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推动优质项目落地实施,形成投资实效。印发实施《浙江省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推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开展了“一带一路”重点境外项目库项目调度。

继续支持龙头企业实施“一带一路”境外项目,鼓励推动建设一批“小而美”项目。继续有序推进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工作,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源支持我省龙头企业培育和做大做强。

产业处

8

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60家以上,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创意设计园区50家以上。

形成关于征集两业融合试点典型案例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两业融合试点创优申报工作的通知》。

收集各地2023年省级两业融合试点申报材料,组织智库开展“四个一”服务。组织开展两业融合试点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开展两业融合试点宣传筹备工作。

产业处、服务业处

9

强化外资招引服务,以超常规力度和措施抓好重大外资项目招引工作,力争实际使用外资突破200亿美元、制造业使用外资占比27%以上。

制定出台《关于浙江省进一步做好以制造业为重点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举措》(浙发改开放〔2023〕130号)精神,提出三个方案22条举措,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营商环境,稳定外商投资预期,提振外商投资信心。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实际利用外资181.8亿美元,同比增长7.5%,增速高于全国(-8.4%)15.9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13.6%,规模居全国第四,完成全年目标的90.9%。其中制造业利用外资83.6亿美元,同比增长99.9%,占全省实际使用外资的46.0%,比去年同期提升21.3个百分点。

进一步扎实推进“一计划四机制”,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为引领,高质量推进省年度重大外资项目推进计划。

对外开放处

10

提升重大开放平台能级,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四大片区联动发展,确保实现数字贸易额4700亿元、跨境人民币结算量9000亿元以上,力争实现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12.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360万标箱,开行“义新欧”班列2200列以上。

1-10月,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预计完成11.24亿吨,同比增长5.8%;集装箱吞吐量3019万标箱,同比增长4.5%。“义新欧”班列共开行 2131列,同比增长    11.28%。建成宁波成品油基地(一期)等一批油气储运项目,新增石油储备规模44万方,储备能力占全国30%,规模全国第一。浙石化第三套140万吨/年乙烯及新材料项目主体装置建成投产,镇海炼化扩建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聚项目纳入国家规划项目并开工建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启动工程建成,主体工程加快建设,形成铁矿石交易中心建设方案。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7年)》,编制浙江自贸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争取纳入国家自贸区提升战略。

大宗商品枢纽建设纳入自贸区提升战略,推进制度性开放,需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争取浙江自贸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获批,有序推进制度性开放。

对外开放处

11

加快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新一轮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推动西湖大学等新型高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长学制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1.完成“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中期调整和补充储备工作,调整1所高校、新增8所高校,“十四五”期间可再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46亿元。2.全面系统摸排全省高校学生宿舍现状和扩容提质需求,形成“一表通览”。

1.组织编报2024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2.结合前期摸排情况,梳理全省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及资金需求,为下步争取中央资金做好项目储备。

社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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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科技创新力量,推进中科院杭州医学所二期、中国宁波新材料高端创新平台等重大科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10大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省技术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部署实施省级重大科技项目400项以上,取得重大科研成果100项以上;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组建创新联合体10个;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9000件。

1.启动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梳理汇总290家工程研究中心评价表、佐证资料和自评价报告。

2.启动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各地市和相关部门完成工程研究中心首轮筛选,共报送76家至省发展改革委。

3.11月6日,完成51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公示。

持续推进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

高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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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减证便民”行动。

协同配合司法厅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协同配合司法厅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体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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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深入实施宋韵文化传世工程,启动南宋皇城遗址综保项目,推进上山文化申遗;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质扩面,开展“文艺星火赋美”演出3000场次以上,举办中国歌剧节。

1.上山遗址公园建设工程列入“专精特新”项目储备库。

2.浙江发改公众号推出诗路文化带典型案例20期;之江文化中心、浙东运河文化园,小河公园等诗路文化带重大标志性项目陆续完工并投入使用。

3.举行宋韵文化诗词书法艺术展助力亚运会。

1.按国家要求完成上山遗址公园等专精特新项目储备上报工作。

2.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项目国家库填报。

3.召开全省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暨国家文化公园项目推进会,按国家要求做好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储备,是持续推进诗路文化带建设。

社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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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完成文化旅游项目年度投资3000亿元以上,推动文化旅游资源串珠成链、文化旅游产品提档升级、文化旅游业态丰富多元,培育30家千万级核心大景区,新增10个示范景区镇、50个金3A景区村。

1.1-8月,全省文化和旅游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投资3509.9亿元,已提前实现全年完成投资3000亿的目标任务。

2.印发2023年31家千万级核心大景区培育名单。

1.加快全省文旅项目的建设,推动文旅领域扩大有效投资。

2.督促做好文旅项目储备,按国家要求做好专精特新、国家文化公园等项目储备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社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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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确保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低于26微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高于92%,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高于94%;强化塑料污染治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1.全链条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积极推广塑料替代产品,8月安吉县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建设全国首个“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

2.开展亚运治塑帮扶行动,9月初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在承担赛事活动的六个设区市走访检查亚运特许商品零售店、接待宾馆、快递转运中心等重点场所治塑情况,助力绿色亚运。

3.开展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截至9月底全省供销系统累计回收废旧农膜2300多吨。

1.以“浙江碳普惠”等平台为载体,给予减塑行为权益激励,推出激励消费者减塑的实际举措。

2.聚焦“以竹代塑”和全降解地膜,针对性推广替代产品。

3.实施外卖塑料垃圾“零废弃”试点,推动外卖餐具等低值塑料制品回收利用,探索可持续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环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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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塑乡村空间、乡村功能,创建和美乡村示范县10个、示范带22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年收入3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超过90%。

1.起草《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浙江样板的实施意见》,目前已提请省委办公厅文电处印发。

2.调研起草《关于印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印发实施,进一步配合相关厅局推进项目建设。

农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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