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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2-37671 组配分类: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2-12-28
文件编号:浙发改社会〔2022〕318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有效

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6 15:21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国资委(办、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金融办、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06号),省产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2021-2022年度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一批产教融合联盟、一批产教融合基地、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名单评选工作。经申报、初选、联审、公示等程序,确定浙江省2021-2022年度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名单。

省产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组织开展2021-2022度“五个一批”建设评估工作,实行优胜劣汰,迭代更新建设名单。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指导服务工作,推动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一流平台。


附件:1.2021-2022年度省产教融合联盟名单(16个)

2.2021-2022年度省产教融合基地名单(2个)

3.2021-2022年度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53个)

4.2021-2022年度省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名单(97个)

5.2021-2022年度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名单(551个)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总工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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