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我省发展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为保障国家油料安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赋能蓄力。
《实施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保障国家粮油战略安全、丰富绿色林产品有效供给和实现山区林农共同富裕等目标,加强改革创新,优化要素配置,推进集群成链,加快构建区域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利益联结紧密、市场竞争力强的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集聚区。
《实施意见》围绕科学利用林地资源,明确提高林地资源利用率、创新林权流转政策、健全配套用地等3方面政策措施;围绕构建高质量绿色发展新格局,明确突出区域发展特色、推进绿色转型升级、带动规模集约经营、实现山区高质量发展、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拓展市场营销渠道、促进三产融合发展等7方面任务分工;围绕完善高标准产业支持新体系,实施健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立数字化经营管理体系、提升基础设施装备建设、激发山区创业创新活力、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等5方面工作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税支持、完善金融服务、强化科技支撑等方面加快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保障措施,强调成立省级加快推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推动省产业基金投资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探索开展林下经济预期收益贷款、开发全产业链保险,实施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领域“人才+”工程,用现代科技支撑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建设高质量森林浙江等中心工作,大力发展以“一亩山万元钱”为目标的木本油料和林下经济产业,截至2021年,木本油料种植面积430万亩,林下经济利用林地总面积835.2万亩,实现总产值近1000亿元,油茶、香榧、山核桃、林下中药材、林下食用菌、林下养殖等各类业态释放出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山区高质量发展和林农共同富裕注入了崭新活力,成为我省践行“大食物观”、向森林要食物的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