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钢铁生产企业综合能耗确权核算指南》等9个行业综合能耗核算指南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11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能源〔2019〕358号)和《企业综合能耗确权核算通则》 (DB33/T 2250-2020)的相关要求,我委组织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能源监测中心、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单位及相关专家,开展了“浙江省高耗能行业企业综合能耗确权核算指南”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涉及钢铁、水泥、纺织、印染、数据中心等多个行业,经指南编制、意见征求、三方试行、验证评估等阶段,最终形成《浙江省钢铁生产企业综合能耗确权核算指南》等 9 个行业综合能耗核算指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1日—1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省能源局节能处。

联系人:杨淑明;电话:0571—87050351(传真同号);邮箱:yangsm.fgw@zj.gov.cn。


附件:1. 浙江省钢铁生产企业综合能耗确权核算指南

2. 浙江省纺织生产企业综合能耗核算指南

3.浙江省印染生产企业综合能耗核算指南

4. 浙江省造纸及纸制品业综合能耗核算指南.

5. 浙江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企业综合能耗确权核算指南

6. 浙江省化学纤维生产企业综合能耗确权核算指南

7. 浙江省水泥生产企业综合能耗水泥行业

8. 浙江省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综合能耗确权核算指南

9. 浙江省数据中心综合能耗核算指南

10.综合能耗确权核算指南编制说明.pdf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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