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廖怀有等退休的通知
各处室、委管委(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经委党组研究,批准廖怀有、陈平退休。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