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露营旅游休闲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
《意见》从增加露营场地供给出发,提出各地在编制城市休闲和乡村旅游规划时,要科学布局营地建设,保障各类营地供给,合理安排营地空间和配套设施。从露营旅游休闲线路方面,结合国家旅游风景道、国家步道体系、体育公园等建设,构建全国营地服务网络体系。此外,《意见》还鼓励各地根据需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公共营地。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公园等,划出露营休闲功能区,提供露营服务。
《意见》的印发实施有助于扩大旅游休闲产品的供给、提升服务品质、规范安全生产经营,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我省将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推动露营与文化、体育、教育、康养等多业态结合,丰富露营旅游休闲体验,充实服务内容。同时加大对《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旅游行业标准等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和完善标准体系,引领产品服务提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