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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之江实验室二期工程科研区开展初步设计招标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10-09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之江实验室:

《关于恳请支持之江实验室二期工程科研区开展设计招标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之江实验室二期工程科研区用地面积约577亩(38.8万㎡),总建筑面积105.9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4万㎡,地下建筑面积22.5万㎡,容积率2.15。目前已基本确定建筑方案,并报我委审批项目建议书。

根据2022年8月18日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将之江实验室二期工程科研区作为省级重大工程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加快项目推进进度,确保实现“2022年年内开工,2025年竣工使用”的目标。为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原则同意在取得项目受理通知书后,之江实验室二期工程科研区项目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先行启动初步设计招标工作。

请切实加快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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