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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2-37393 组配分类:政府采购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2-10-24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义乌-宁波氢能重卡专线规划方案研究》课题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24 14:02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一、委托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概况

研究内容:以“义甬舟”氢走廊深化落地为目标,根据义乌进出口贸易情况以及未来贸易物流发展趋势,研究义乌-宁波港综合交通物流运输专线氢能重卡应用,编制义乌-宁波氢能重卡专线规划方案。

时间要求:2022年12月完成评审及课题修改。

预算金额:10万元

三、申报要求

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对承担的课题相关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熟悉承担课题涉及领域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2.单位在相关行业具有2年以上研究、咨询、管理或顾问经验,近两年开展承担课题涉及领域内的有关咨询、研究、管理、顾问服务的业绩不少于2个,对浙江省省情比较熟悉;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相关质量保证体系;4.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工作条件;5.课题研究团队至少具有2名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专职人员;6.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未进入课题承担单位信用黑名单。

承担课题单位是联合体的,每个成员单位都应当符合上述条件。

四、申报期限和材料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周五)下午17:00(以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提交材料要求: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课题申报书》(一式七份,详见附件),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课题申报书》应填报完整、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审程序

我委将组建评审小组,从申请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以及申报项目初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公开选聘结果确定后,我委将在本网站发布,并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及时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府大院1号楼浙江省能源局规划处(新能源处)(邮编:310025)

联系人:谢雅雯,0571-87056203,ndj171713@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天,对该项目内容、相关需求等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异议。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2510

附件:课题申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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