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裘一佼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81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使之成为浙江经济新的增长点》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会商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政府、舟山市政府,现答复如下:
浙江是海洋资源大省,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期间便高度重视海洋强省建设。历届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绵绵用力,明确把海洋作为浙江未来发展战略要地。“十四五”时期,省委、省政府提出进一步强化全省域海洋意识、沿海意识、开放意识,全面提升我省海洋经济实力、海洋创新能力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牵头成立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专班,研究起草了《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建设海洋强省的若干意见》《甬舟温台产业带建设方案》等政策文件,着力构建海洋经济发展的目标体系、政策体系、项目体系和人才支撑体系。
一、设立海洋经济发展目标体系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目前已由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规划提出到2025年,海洋经济实力稳居第一方阵、海洋创新能力跻身全国前列、海洋港口服务水平达到全球一流、双循环战略枢纽率先形成、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标杆等五个方面的总体目标,浙江海洋强省建设深入推进,力争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12800亿元,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占全省GDP比重达15%,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40%,建成一批世界级临港先进制造业和海洋现代服务业集群。
二、创新海洋经济发展政策体系
为贯彻落实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部署,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再上新台阶,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了《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建设海洋强省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编制起草工作,并已经省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和省委改革委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抓紧印发实施。编制过程中,我们突出把握四个方面。一是突出全省域谋划海洋强省,二是突出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三是突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构建,四是突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意见》主要包括7个部分、26条内容,分别对海洋经济发展格局、海洋强省建设动能、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海洋生态保护水平、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提出了具体政策意见。下一步,我们将推进政策落地,助推海洋强省建设。
三、构建现代海洋产业集群体系
我们正在抓紧编制《甬舟温台临港产业带建设方案》,坚持放大特色优势、提升能级水平,挖掘未来潜力,布局形成“2+3+N”的临港产业体系。一是聚力形成油气全产业链和临港先进装备制造业两大万亿级海洋产业集群。二是培育形成现代港航物流服务业、现代海洋渔业和滨海文旅休闲业三大千亿级海洋产业集群。三是积极做强若干百亿级海洋产业集群。同时,我们还编制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库》,初共安排4大类18项计320个,总投资24466.2亿元,其中“十四五”预计投资15166.5亿元,做好每年滚动推进。
四、打造海洋科技人才支撑体系
科技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才则是科创的基石。我们将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海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海洋生态安全、海洋防灾减灾、海洋智能装备、海洋资源开发等领域,2021年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省科技计划项目14项,投入省科技财政经费约5970万元,有效推动海洋科技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二是进一步提升海洋科创平台能级。支持舟山市会同浙江大学、海洋二所谋划建设东海实验室,积极推进“卫星海洋学与海洋环境动力过程重点实验室(海洋二所)”“流体动力与机电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浙江大学)”“国家海洋设置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浙江海洋大学)”等3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目前共建有30家海洋科技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初步构建海洋领域新型实验室体系。三是培育科技创新支撑力量。目前省内涉海高校22家,涉海科研机构41家,在浙“两院”院士9人,省部级以上人才143人,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8个,其他海洋科研人员2000余人。各类涉海企业数量正以每年约10%速度持续增长,共有高企研发中心45家、省级企业研究院22家、重点研究院7家。
感谢你们对浙江海洋强省建设、浙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陈觅,电话0571-87051864。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