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能源监管办,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各中央发电集团浙江分公司,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我委起草了《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设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各单位于8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委。
联系人:戴洁芬;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7058255,邮箱:zjfgwdl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设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