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社会系统出台规范化评价指标体系和上架应用巡检标准

发布日期:2021-08-24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 浏览次数:

8月17日,数字社会系统建设工作专班制定出台了《数字社会系统门户(治理端)评价指标体系》《数字社会系统门户(服务端)评价指标体系》《数字社会系统多跨场景应用评价指标体系》《“浙里办”数字社会专区上架应用巡检标准》。门户(治理端)从可用性、易用性、管用性、安全性四个维度,设置了32条评价内容;门户(服务端)从整体性、完备性、可用性、易用性、好用性、安全性六个维度,设置了26条评价内容;多跨场景应用从需求合理精准、多跨协同体现、场景落地质量、制度理论创新四个维护,设置了20条评价内容;上架应用巡检标准从应用稳定性、用户体验感、服务有效性、运维规范性四个维度,设置了14条巡检内容。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协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体系标准的执行,规范化、标准化推进数字社会系统门户和多跨场景应用建设,公正、客观、高效开展评价工作,科学、规范做好“浙里办”数字社会专区上架应用巡查监测和日常管理,共建共享美好数字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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