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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1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市场主体: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省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181号),为做好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结合浙江实际,我们组织起草了《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9月10日,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反馈至省能源局新能源处。

传真:0571-87050372;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政府路8号,邮编:310007。电子邮箱:futao.fgw@zj.gov.cn。


附件: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能源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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