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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1-37292 组配分类: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06-30
文件编号:浙发改价格〔2021〕263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有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天然气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5 17:27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各有关燃气发电企业,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采暖季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114号)规定和天然气上下游直接交易价格情况,经研究,现将天然气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统调9F、6F天然气发电机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335元(含税,下同),省统调9E、6B天然气发电机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650元,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二、非省统调6B天然气发电机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5821元,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三、容量电价暂不作调整,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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