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031/2021-38431 组配分类:重要公告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成文日期:2021-06-01

省发展改革委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杭海城际铁路客运价格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6-30 10:34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海宁市发展改革局、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要求核定杭海城际铁路运价的请示》(海发改〔2021〕13号)收悉。依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版),现就杭海城际铁路客运价格批复如下:

一、杭海城际铁路客运价格为起步价2元可乘4公里(含),4-12(含)公里每1元可乘4公里,12-24(含)公里每1元可乘6公里,24公里以上每1元可乘8公里。

旅客行程杭海城际铁路范围内,普通乘客使用单程票乘车,如只乘坐一站的,按起步价2元计费。

二、杭海城际铁路与杭州地铁票价采用分段式计费,即乘客在余杭高铁站系统后台虚拟结账一次,再从余杭高铁站重新计费进入杭州地铁或杭海城铁。

三、对残疾军人、因公至残的人民警察、老人及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优惠票价政策,由你市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并与杭州市做好衔接。

四、鼓励经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状况等因素,推出灵活、差异化的优惠票种。鼓励对采用储值卡、公交卡、二维码、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乘车的乘客进行适当优惠。

五、经营企业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杭海城际铁路票价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具体票价、优惠票种应在售票前至少提前7日在各售票窗口醒目位置、相关网站等向社会公告,并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六、杭海城际铁路客运价格实施时间由你市确定。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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