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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1-36337 组配分类: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04-12
文件编号:浙发改产业〔2021〕109号 统一编号:ZJSP02-2021-0004
有效性:有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两业融合试点创优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1 17:48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发改产业〔2021〕1号),推进我省两业融合试点建设,特制定《浙江省两业融合试点创优导则(试行)》。现印送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浙江省两业融合试点创优导则(试行)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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