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双减”政策,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满足学生校内多样化学习需求,规范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完善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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