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现将我委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2022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不含船舶污染治理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发布公示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反馈。
联系人:毛林海,联系电话:0571-87052844,邮箱:maolinhai3511@dingtalk.com
索引号: | 002482031/2021-38502 | 组配分类: | 重要公告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1-12-15 |
浙江省申请2022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公示
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现将我委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2022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不含船舶污染治理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发布公示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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