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能源监管办,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各中央发电集团浙江分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和企业用户:
为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我们组织开展了《浙江省电力中长期规则》修订工作,现征求你们意见,请各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公章传真)反馈我委。
该稿同时向社会公开,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时间截止11月26日。以企事业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请署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洁芬;联系电话:0571-87058255,传真:0571-87058256,邮箱:zjfgwdlc@163.com。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