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评审、综合比选,形成浙江省2021年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试点名单如下:
吴兴区、苍南县、温州市本级、武义县、江山市、新昌县升级为创建类示范城市;缙云县、富阳区升级为创建类示范基地。
现将该名单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6日。如有意见请通过传真反馈,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单位章,个人反馈意见需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 达
联系电话:0571-87055059
传真:0571-87056795
浙江省2021年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试点名单公示
经专家评审、综合比选,形成浙江省2021年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试点名单如下:
吴兴区、苍南县、温州市本级、武义县、江山市、新昌县升级为创建类示范城市;缙云县、富阳区升级为创建类示范基地。
现将该名单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6日。如有意见请通过传真反馈,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单位章,个人反馈意见需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 达
联系电话:0571-87055059
传真:0571-87056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