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1年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试点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09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经专家评审、综合比选,形成浙江省2021年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试点名单如下:

吴兴区、苍南县、温州市本级、武义县、江山市、新昌县升级为创建类示范城市;缙云县、富阳区升级为创建类示范基地。

现将该名单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6日。如有意见请通过传真反馈,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单位章,个人反馈意见需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 达

联系电话:0571-87055059

传真:0571-8705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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