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031/2021-37617 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07-14
文件编号:浙发改提〔2021〕238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0-09 11:48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李红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20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长三角产业合作区建设的建议》(以下简称《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提案》聚焦共建长三角产业合作区推进工作中的困难,提出具体对策建议,对下一步我省参与共建长三角产业合作区,协调推进毗邻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长三角产业合作区是我省重点谋划推进的省际毗邻区域,我委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全力支持长三角产业合作区建设,率先探索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

一、关于推进跨区域战略规划协同

今年初,国家长三角办牵头编制长三角一体化“十四五”实施方案,我委先后多次对接争取将“共建长三角产业合作区”列入,但国家层面考虑在苏皖合作区建设基础上逐步推进,故暂未列入。目前,省级层面对共建长三角产业合作区已形成一定共识,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已将“共建长三角产业合作区”纳入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下一步,一是推动深化合作共识。加快共建长三角产业合作区研究,协同沪苏皖尽快形成研究共建长三角产业合作区课题研究成果,积极推动进一步形成共识,争取尽早启动长三角产业合作区规划研究。二是推动浙苏、浙皖组团合作。深化浙苏、浙皖规划研究,推动“一地六县”在产业、文旅、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等领域深化合作,先行探索组团合作新模式。三是支持重点平台建设。支持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筹)(以下简称“湖州合作区”)作为我省参与共建长三角产业合作区的主平台,加快推进平台建设,加强对湖州合作区的资源要素保障。用地指标方面,支持湖州合作区内跨区域合作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入库项目将按规定优先给予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同时,建议湖州市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获取更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统筹新增计划指标、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保障平台内项目用地需求。关于支持合作区核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问题,待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发布后,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指导长兴县、安吉县国土空间规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环境容量指标方面,湖州合作区内重大项目涉及的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在符合环境质量改善和完成污染减排目标的前提下,按照“属地优先、不足调配”的原则,先由所在市辖区内排污权储备量优先保障,不足部分从省排污权储备中调配。能耗指标方面,鉴于“十四五”我省能耗指标已分解给各设区市,省级层面不留能耗指标,建议湖州市通过优化能耗指标配置和淘汰落后过剩产能腾出存量用能空间,对相关区域给予倾斜。

二、关于推动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近年来,三省一市在探索跨区域产业协同、创新资源对接、人才交流合作等方面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产业协作方面,三省一市经信部门联合开展新能源汽车、机器人、新型电力装备、新型显示产业链协同发展研究。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105家,其中长三角地区55家企业参与43家企业共同体。在创新要素对接方面,三省一市合力打造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目前,平台集聚重大科学装置22个;科学仪器36326台(套),总价值超过431亿元;各类科研基地2671家,科技专家20余万名,同时集成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创新券通用通兑平台,为更大范围内科技资源共享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畅通人才流动方面,我省牵头组建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城市联盟,探索城市间人才协作机制。探索推广“揭榜挂帅”机制,梳理制约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关键技术难题,重点面向长三角区域科研和机构高层次人才,发布技术难题榜单。下一步,一是支持“一地六县”借鉴一体化示范区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经验,适时开展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促进科创资源流动。支持“一地六县”合力引进高校名所,布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机构,对符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及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认定。二是支持探索建立科创和产业飞地,拓展招才引智的渠道,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省际创新飞地的指导意见》,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在高层次人才引进、科技项目联合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更多适宜科技成果在长三角产业合作区落地转化。

三、关于推动一体化制度率先突破

《提案》中建议,加快破除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率先突破一体化制度创新。在交通方面,我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支持长三角产业合作区省际毗邻地区交通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申嘉湖高速公路孝源至唐舍段,目前项目形象进度87.1%,预计今年年底建成通车;长湖申线航道西延工程目前形象进度96.7%,预计今年内建成;合温高速浙皖界至桐庐段、长兴至广德高速公路、申苏浙皖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均已纳入省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宁杭高铁二通道已列入国家长三角“十四五”实施方案,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宜兴至湖州城际铁路已列入长三角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合温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深化“八三”军民合用机场、宣杭城际列车开通等项目前期研究,全力支持长兴、安吉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对外交通网络。在一体化制度创新方面,一体化示范区已探索形成创新财税分享机制、建立要素自由流动制度等八方面22项制度创新经验,我省已启动一体化示范区第一批制度创新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下一步,我委会同省级有关单位积极支持长三角产业合作区复制推广统一编制跨区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存量土地一体化盘活机制、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制度、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机制等创新经验。加强“一地六县”规划衔接,会同沪苏皖有关单位,科学安排平台重点产业、交通的布局,保障产业合作区发展空间需求,引导长三角产业合作区的相关规划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加强长三角区域税收执法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信用互认,推进异地办税、区域通办。在生态共保联治方面,皖浙两省生态环境厅拟参考一体化示范区专项规划,联合编制“一地六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于今年4月启动相关资料收集工作。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指导和配合做好“一地六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同时,我委将积极支持“一地六县”发挥生态优势,支持安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积极探索绿色发展的新路径,加强区域生态旅游、新能源、生命健康等绿色产业协作创新,打造绿色发展新增长极。

感谢您对我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人:毛访蒲;联系电话:87051736。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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