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委员:
您好!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64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浙沪大小洋山合作开发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并结合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港集团、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杭州海关、省建设厅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浙沪洋山区域合作
洋山区域是浙沪两省市海上战略竞合点和利益交集点。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沪浙洋山区域合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12月,袁家军书记专题听取长三角港口群整合工作汇报时指出,要抓紧研究明确洋山区域等未来港口群发展增量及布局。郑栅洁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开展相关研究工作。2021年4月,陈金彪常务副省长在专题听取有关情况的汇报时指出,要求尽快开展洋山区域相关规划研究,完善合作开发机制。高兴夫副省长、刘小涛副省长也多次作出批示指示。
按照省领导指示要求,我委积极牵头,强化工作对接,加快推进沪浙洋山合作相关工作。一是委主要领导亲自对接。委主要领导亲自多次专题研究洋山合作重大事项,今年6月,又亲自致函上海发改委主要领导,建议加快推动沪浙洋山合作方案编制工作,上海市发改委主要领导已同意积极推进。二是组建专班深化研究。组建由省级相关部门、属地政府、省级国企参加的推进洋山合作开发、共建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研究工作专班,实现专班化推动,目前已形成洋山合作开发方案大纲。三是赴沪专题对接。今年7月,我委专班成员单位专程赴沪对接沪浙洋山合作事宜,建议尽快组建联合编制组,共同开展方案编制工作。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具体答复
(一)关于做好统筹协调、长远谋划、顶层设计的建议。
1.完善协调机制。一是省级层面,已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建推进洋山合作开发、共建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研究工作专班,负责洋山区域合作的研究。二是市县层面,由舟山组建市级专班,负责落实各项具体任务。三是省际层面,我省积极推动沪浙双方组建省市领导、部门、企业的三个层面协调推进机制,目前上海方已基本同意我省建议。下阶段,我省将尽快推动建立三个层面协调推进机制,强化我省对沪浙洋山合作的参与度。
2.强化顶层设计。一是关于长三角港口群一体化发展,国务院发展中心已编制完成《总体方案》,作为长三角港口群整合的顶层设计,目前已报国家长三角办,我省将继续强化跟踪,及时反映我省的利益诉求。二是关于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调整,《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方案》及《沈家湾作业区调整方案》已通过部省联合审查,由于会后上海方对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方案作出重大调整,省交通运输厅将在沪浙双方达成共识、浙江的利益得到维护的前提下,再视情推进规划报批工作。三是关于沪浙洋山区域合作开发方案,在7月赴沪对接工作层面形成一致意见基础上,我委牵头编制沪浙洋山区域合作开发方案的工作计划,7月下旬已发函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目前上海方已着手组织安排,我省已开展方案编制工作,争取于8月底形成初步研究成果。
(二)关于进一步提升浙江的参与度的建议。
对委员提出的属地原则,我省多次在浙沪双方高层次会谈中表达我省立场与观点,坚持浙沪协议“四个不变”原则(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属地财政税收不变、投资主体多元化不变、吸纳劳动力优惠政策不变),对小洋山区域新开发项目,要求企业应按属地原则注册在舟山嵊泗,相应税收及统计数据也应在属地。今年5月26日,浙沪两省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加快推进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合作协议》,协议中已明确该项目注册地在浙江。
对已建项目,对洋山港区1-4期项目,舟山市考虑继续执行“箱量法”分配方案。我委积极支持舟山市对每标箱利益分配额重新研究测算,形成新的箱量计费标准。对LNG接收站项目,我委积极支持舟山市加强与上海方的沟通联系,取得项目运营数据,对利益分配机制和税收征管权限进行协商。下一步,我委将积极推动在两省市已有合作开发协议、备忘录、纪要等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具体合作开发事项,研究提出分类、分级、分步推进的一揽子小洋山合作开发协议。
(三)关于深入谋划沪舟甬跨海通道建设的建议。
沪舟甬跨海通道是国家沿海运输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公铁合建形式,串联长三角港口群两大核心港区宁波舟山港和上海港,对打造我国对外开放桥头堡,实现上海、浙江自由贸易港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通道国家层面已列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及《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调增项目库,是我省“十大千亿”重大工程之一。
目前,沪舟甬跨海通道甬舟段进展较快,甬舟高速已于2009年建成通车,甬舟铁路、甬舟高速公路复线前期工作总体顺利,计划今年三季度开工。沪舟段处于前期研究阶段,《舟山至上海跨海大通道战略规划研究》于2019年在北京通过专家组评审,近期由舟山市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院联合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沪舟甬跨海通道战略规划深化研究,已形成研究报告。“十四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强化与上海的沟通衔接,争取上海方对该项目纳规及加快前期工作的支持,共同深化沪舟甬跨海通道前期研究。
(四)关于提前谋划,积极推进大洋山区域合作开发的建议。
目前,省级层面考虑分步走推进洋山区域整体开发。近期聚焦小洋山,推动小洋山岛全域开发,强化沪浙自贸试验区联动,复制推广临港新片区、洋山特殊综保区制度政策。远期展望大洋山,推动大洋山的合作开发工作,发挥大小洋山规模化整体效应,提升大小洋山国际港航综合能级,高水平打造国际港航经济功能区。同时,嵊泗县已启动洋山区域空间规划研究,委托研究机构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空间布局、发展定位、发展战略、开发步骤和开发时序。下阶段在总体方案及空间规划的研究编制中,将进一步深化委员提出的大洋山区域开发建议,同时积极加强与上海方的沟通协调,争取共同推进。
感谢您对浙沪洋山区域合作开发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胡向敏,联系电话:87050373。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