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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1-37603 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09-10
文件编号:浙发改提〔2021〕249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75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0-08 16:46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民建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科学念好新时代“山海经” 进一步推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第758号)收悉。提案从创新长效帮促机制、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做实跨山统筹发展、优化考核激励政策、完善配套支持体系等方面对26县发展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在编制《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已将有关建议给予充分吸收并采纳。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一、研究制订系列政策,明确发展目标任务

根据2020年10月袁家军书记在新时代推进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2021年2月郑栅洁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积极推进统筹谋划、调查研究、政策制定等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加强系统谋划,高质量编制《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一是强化顶层设计。集中专班力量组织编制《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围绕实施做大产业扩大税源行动和提升居民收入富民行动“两大行动”,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改革举措、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二是坚持分类推进。综合考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生态功能等因素,将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1个县和其他15个县分为生态发展类和跨越发展类,分类明确目标导向。针对每个县的发展基础和特色优势,研究制定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编制指南,推动以县域为主体加快编制五年行动计划。

(二)完善政策体系,突出找准切口靶向施策。一是研究编制两个帮扶指导意见。编制印发进一步加强山海协作和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构建组团式、宽领域、全覆盖的结对帮扶体系。前者按照“市县主体、省级统筹,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系统推进、唯实惟先,创新机制、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我省经济强市、经济强县(市、区)与26县结对关系,持续拓展帮扶领域,有效落实帮扶责任。后者在保持“帮户扶村、联乡带县”帮扶机制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帮扶领域、整合帮扶资源、创新帮扶机制,加快推动帮扶工作由民生改善为主向更加注重产业帮扶转变、由部门结对帮扶为主向同步激发社会参与的开放式帮扶转变,构建政企协同、山海联动、高端要素扩容下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帮共体,推动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二是制定印发五个“一县一策”发展举措。选取淳安县围绕“生态保护前提下的点状开发”、泰顺县围绕“生态旅游全域美丽”、磐安县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龙游县围绕“生态工业发展”、景宁县围绕“少数民族地区融合发展”,制定印发了5个“一县一策”发展举措。三是先行出台一批专项支持政策。按照“小切口、大牵引”的思路,推动省级有关单位先行制定17个既符合26县发展实际需求、又符合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的专项政策,形成政策合力。

(三)强化山海协作,突出平台共建优势互补。一是“双向飞地”建设。编制印发《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2021年度各有关市工作任务》,实行山海协作项目清单化管理,上半年全省新开工山海协作产业项目197个,完成投资210亿元。二是优化结对关系。按照“尊重历史、强弱互补、相对均衡”的原则,对山海协作结对关系进行优化调整,全省50个经济强县结对帮扶26县,进一步强化陆海统筹、山海互济。三是推动“飞地”共建。推动省级6大新区和15个能级较高的开发区(园区)平台为26县拟定29个“产业飞地”空间规划选址方案,目前已签约共建“产业飞地”11个。30个“消薄飞地”已实现26县全覆盖,累计返利超2亿元。积极推动杭州、嘉兴等地为26县集中布局“科创飞地”。

二、加快山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跨山统筹发展新格局

(一)推进中心城市赋能扩容升级。优化山区城市空间布局,支持衢州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加快丽水“跨山统筹”试验区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序推进衢州、丽水市区建设百万级人口城市。加快打造衢丽花园城市群,共建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积极推动衢州、丽水融杭联甬接沪,共享发展红利。

(二)提升县城综合能级。深入实施山区“小县大城、产城融合、组团发展”战略,有序推进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型,支持综合实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县(市)高标准建设中等规模的现代城市。实施城市有机更新行动,提升县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运营水平,系统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特色化建设26个具有山区风情的宜居宜业宜游县城。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农业转移人口技能和文化培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和融入城镇能力,加快县城人口集聚。

(三)深化山区城乡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推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有序推进撤乡并镇、撤村并居,稳妥推动县域行政区划和管理模式优化,支持山区走出以县城为中心,以中心镇为节点,以中心村为补充的具有山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之路。强化城乡集成改革,率先在26县探索推进“三块地”改革和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制度体系,以深化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突破口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四)结合“四大建设”推动“山”“海”高效联动。以义甬舟大通道为核心推动山港高效对接,推动“四港”联动发展,建设义甬舟大通道西延战略支点平台载体,拓宽山区要素循环“出海口”打开山区开放发展新空间,形成山区借海跃升新格局。加快打造衢丽花园城市群,共建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积极推动衢州、丽水融杭联甬接沪,共享发展红利。加快在大湾区新区、省级高能级战略平台等产业平台,为26县布局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山海协作“产业飞地”,每个“产业飞地”原则上不少于1平方公里。

三、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考核评价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强化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和省山海协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对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实施“一事一议”协调支持。二是强化山海协作帮扶机制,聚焦产业合作、平台共建、项目引领、人才支撑、资金支持,不断深化拓展协作领域,有效落实帮扶责任。三是优化现有26县考核办法,按照跨越发展类、生态发展类两大类型,对26县分类设置发展目标,因地制宜推动26县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调整完善26县发展实绩考核奖励政策,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差异化奖励,建立更加有利于形成“干得好的奖、增、加,干不好的罚、减、换”导向和格局。

(二)加大财政政策保障力度。一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动态调整分类分档体系,使转移支付系数更加符合市县实际,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精准度,进一步加大对26县的倾斜支持。在财政部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继续对26县符合条件的公益性项目予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二是整合各类相关资金设立山海协作“飞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山海协作“飞地”和特色生态产业平台高质量建设与发展。发挥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大对山海协作“飞地”内企业的支持力度。省级财政对“飞地”建设考核优秀的共建双方按项目分别奖补。

(三)强化用地保障政策支持。一是降低26县重大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准入门槛,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规模和重大产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强度、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等4个指标0.7系数计算予以立项。对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的重大产业项目,由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在省市排污指标储备量中优先予以调配支持。二是每年安排1000亩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对26县中旅游业发展前十名的县(市、区)予以奖励。每年安排3000用地计划指标,对26县加快发展实绩考核奖励优秀的县(市、区)给予奖励。三是支持26县设置“产业飞地”造血,省级统筹安排每县(市、区)“产业飞地”不超过1500亩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支持飞地双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异地调剂使用。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继续抓好《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委发〔2021〕24号)贯彻落实工作。同时,也十分感谢您对我省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注思考以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

联系人:赵黎,电话:0571-87052492。

邮编:310025。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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