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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1-37589 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06-18
文件编号:浙发改提〔2021〕188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9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0-08 15:03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戴铭委员:

您在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290号提案《关于我省打造国家级战略新兴产业的建议》收悉。经会商经信厅、科技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我省高度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把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予以重点支持,政策措施、经费投入等力度逐年加大,显著支撑了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一是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制定实施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推进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集成电路等标志性产业链建设,培育链主型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万亿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落实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加快发展信创产业,实施重大自主软件应用推广等五大工程。二是围绕高端装备发展,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构建以创新为导向的首台(套)产品遴选激励和推广应用“全流程”服务保障机制。完善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政策,推动重点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推动装备产业链集聚发展,打造宁波、杭州、台州、嘉兴等地差异化协同发展的全国中高端机床产业高地,培育汽车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三是围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制订生物医药产业提升方案,围绕打造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重点产业链,组织实施一批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强链补链延链作用明显、行业示范带动性强的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四是围绕新材料产业发展,出台《关于打造新材料科创高地促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落实“链长制”,推动上下游开展协同攻关,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材料支撑强链、补链项目,推动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推进甬江实验室、国家新材料测试中心等一批新材料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三)鼓励参与更高水平国际合作竞争。引导“走出去”与“引进来”联动,强化战略资源、高新技术、高端品牌以及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互利合作。“十三五”期间,累计对外投资项目3461个,对外直接投资备案额678.6亿美元,同比增长107.8%;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354.6亿美元,同比增长58.4%.近年来我省对外投资稳居全国前三,对外承包工程稳居全国前五。

积极引导企业开拓欧洲、日韩以及东南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深度参与区域和全球产业分工合作,重点以境外经贸合作区为载体提升企业海外投资效率,防控投资风险。目前,全省已布局建设16家省级和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其中4家为国家级园区,数量为全国第一,“一带一路”沿线共布局12家,园区产业类型涵盖商务部认定的所有五种类型。

为加大跨国公司培育力度,我省每年举办跨国公司成长论坛,编印本土跨国公司案例集,及时分享“走出去”经验。2019年,我省完成首批本土民营跨国公司培育,发布浙江省本土民营跨国公司20强名单,20强基本代表了浙江民营企业开展跨国经营的最高水平,平均跨国指数达到43.86%,其开放平台功能、总部经济功能以及在“一带一路”建设和应对中美经贸摩擦过程中的引领作用不断凸显。2020年,我厅牵头制定《浙江省“丝路领航”本土民营跨国公司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旨在巩固深化第一轮本土民营跨国公司培育成果,加快浙江产业链布局,充分发挥跨国公司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格局中的排头兵作用,充分打造展示浙江“走出去”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

(四)推进建设标准化工作。近年来,我局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积极指导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开展“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目前已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累计制定“浙江制造”标准265项,占总数的12.6%;积极组织开展“浙江制造”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目前已发布“浙江制造”标准外文版30项;大力推动“浙江制造”品牌(“品字标”)的国际互认工作,目前已由国外知名认证机构向137家企业颁发国际合作认证证书240张。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构筑新型高新产业体系,突出科技创新引领。全力推进“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标志性高新技术产业建设,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全力建设三大标志性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三大科创高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实施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科技惠民工程,打造一批世界级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特色型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产业专用性技术研发和先进数字技术创新赋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积极培育发展未来支柱产业,加强信息、生物、新材料的前沿技术供给,加快重点前沿科技领域研究,推动源头创新、全链创新、融合创新,加快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成为我省新支柱产业。

(二)着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企业导向”,对照“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市场标准、产业标准”,梳理形成“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清单”“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清单”“国产替代清单”“成果转化清单”四张清单,精准施策,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四大攻关计划,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取得填补空白、引领未来的重大成果。

(三)构筑引领产业发展的战略科技力量。谋划布局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载体,加快构建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组成的新型实验室体系。支持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争创国家级实验室,支持浙江大学等高校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一流特色学科。发挥浙江大学国际科创中心、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阿里达摩院等新型研发机构作用,打造引领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战略科技力量。

(四)构建完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坚持需求导向、企业主体、系统布局、协同创新的基本原则,加快构建由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等组成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全面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技术支撑。到2025年,争取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或在浙江布点,加快推进浙江省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浙江省现代纺织技术中心、浙江省激光智能装备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新建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高企研发中心。

(五)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打造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头部企业为核心、细分领域“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为主体的企业梯队。发挥头部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力争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双倍增。

(六)积极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我省20个“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将紧紧围绕打造我省“顶配版”产业发展平台、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的核心目标,坚持“五大高地”战略导向和系统观念,突出以提质增效发展为主线,以标志性项目为带动,以领军型企业为引领,大力推进实施产业提质、环境提优、服务提效、管理提升、形象提亮工程,高质量推进新产业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新产业平台的创新力、承载力、吸引力、带动力,努力把新产业平台打造成为“重要窗口”的示范项目和亮点工程。突出新技术突破应用,突出新经济平台建设、突出新产业项目引进,集成政策资源,聚焦重点突破,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等领域发展壮大。力争当年实现“五个200”目标,即实现当年新增在谈项目200个以上、新开工项目200个以上、新投产项目200个左右、新签约项目200个以上、新引进省级以上计划人才200人左右。

(七)加快推动“双循环”格局下互促发展。一是按照《浙江省“丝路领航”本土民营跨国公司培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开展有关工作,每年结合国际国内发展形势,举办“丝路护航”专场活动协调解决企业“走出去”需求;二是通过举办跨国公司成长论坛,编印案例集等多种形式分享优秀跨国公司成长经验;三是以境外经贸合作区等海外开放平台为载体推进产业集群国际创新链合作。引导境外经贸合作区结合产业定位招引上下游企业入驻,不断优化园区海外布局,努力开拓国际市场,深度参与区域和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持续提升海外开放平台能级。

(八)加大引导标准化工作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将自主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争取主导制定一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占领产业竞争制高点,形成产业链整体竞争优势。同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支持“浙江制造”等团体标准制定和外文版翻译工作,提升“浙江制造”等团体标准的国际市场认可度,提高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附加值,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以上意见供参考。

联系人:费辉;电话:0571-87052754。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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